河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河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

  全省农村乡镇要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

  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办公室的要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量,乡镇要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站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乡(镇)长兼任,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要设置专职交通管理员,交通管理员主要任务是协助交警履行农村道路管理职能,不具有执法权。2016年底前,全省农村乡镇政府全部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配备标准为: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不少于3人,2至3万人的乡镇不少于4人,3万人以上的乡镇不少于5人。

  县(市)区、乡镇政府要推进进一步推动村级交管站的规范化设置,每个行政村(包括涉农社区)要设置交通安全管理室(劝导站),主要任务是:检查、劝导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协助配合道路交通执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提示。交通安全管理室(劝导站)由村委会负责人牵头,劝导员不少于3人,2016年底前,60%以上的行政村要设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劝导站),到2020年底,实现村村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劝导站)。

  狠抓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规

  利用农村大喇叭、板报、标语等宣传形式开展送交通安全法规进村庄活动;利用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送交通安全法规进校园;利用农村餐饮服务、KTV等娱乐场所,开展送交通安全法规进营业场所活动,向顾客宣传酒后不开车,不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安全知识;利用农村庙会、红白喜事等民俗活动送交通法规进农户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警示,扩大受众面,增加影响力和针对性。

  狠抓道路整治,保护群众生命安全

  凡是新建农村道路要做到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用,做到标示标牌、信号设施和减速装置等应有尽有,安全达标;对已建成的国省道和农村道路由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公路管理部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路口路段,按照治理标准,于2017年底前首先将通行客运班车、临水临崖和桥梁、隧道等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到位,消除道路隐患;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者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狠抓保障机制建设和队伍规范化建设

  务必做到“四必设”、“七必上”和“十二必备”的工作标准,“四必设”即进入国省县道乡镇村口、通客道路乡镇村口、乡镇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必设劝导站,规范的是哪些地方应该设劝导站;“七必上”即重要节假日、学生上下学、农村赶集日、早晚出行高峰时段以及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时段必上,规范的是劝导站的工作时间;“十二必备”即反光背心、雨衣、手电、红袖标、喊话器、照相机、检查登记薄、劝导站标识牌、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停车指示牌、随身工作包必备,规范的是劝导站、劝导员的建设和装备配备标准。

  省公安厅副厅长吴忠华说,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和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镇交安办和村劝导站的指导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共同维护起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督导考核责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地要制定科学考核办法,全面客观实施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同时,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加强督导检查,防止工作棚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杨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