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王书栋)10月13日上午,河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前三季度河南省环境质量情况。来吧,一起看看你的家乡环境质量如何?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评价,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55.8%(153天),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增加13天);PM10平均浓度为121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8微克/立方米(下降6.2%);PM2.5平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微克/立方米(下降13.2%)。

   全省10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68.5%(188天),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增加1天);PM10平均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4微克/立方米(上升14.4%);PM2.5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2微克/立方米(上升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5个)水质达标率为79.9%。其中,许昌、洛阳、周口、平顶山、南阳、三门峡、开封、安阳、信阳9个省辖市,巩义、汝州、滑县、固始4个省直管县(市)达标率在80%以上,驻马店、济源、焦作、濮阳、新乡5个省辖市,永城、兰考、鹿邑、长垣、新蔡、邓州6个直管县(市)达标率在60%以上,商丘、鹤壁、漯河、郑州4个市达标率在60%以下。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按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28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23项因子进行评价,全省省辖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99.8%,全省省直管县(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第三季度全省城市河流水质排名

   排名在前10名的河流为(由好到差):鹤壁市淇河、洛阳市伊河、许昌市护城河、洛阳市洛河、洛阳市洛阳城中渠、漯河市沙河、漯河市公园湖、南阳市温凉河、焦作市龙源湖、郑州市熊耳河。排名在后10名的河流为(由好到差):商丘市运河、新乡市共产主义渠、商丘市包河、郑州市东风渠、开封市马家河、商丘市忠民河、南阳市梅溪河、新乡市民生渠、信阳市黑泥沟、信阳市新申河。

   与第二季度相比,前10名河流变化情况。仍位于前10名的河流有7条:鹤壁市淇河、洛阳市伊河、洛阳市洛河、洛阳市洛阳城中渠、漯河市沙河、漯河市公园湖、焦作市龙源湖;退出前10名的河流有3条:焦作市大沙河、开封市汴西湖、洛阳市涧河;新进入前10名的河流有3条:许昌市护城河、南阳市温凉河、郑州市熊耳河。

   后10名河流变化情况。仍位于后10名的河流有5条:信阳市黑泥沟、新乡市民生渠、南阳市梅溪河、商丘市忠民河、开封市马家河;新进入后10名的河流有5条:信阳市新申河、郑州市东风渠、商丘市包河、新乡市共产主义渠、商丘市运河;退出后10名的河流有5条:驻马店市练江河、鹤壁市汤河、安阳市万金渠、开封市东护城河、郑州市熊耳河。

   9月份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9月份,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法排名(综合指数由小到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顺序):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5名为:商丘、信阳、南阳、三门峡、周口,后5名为:洛阳、平顶山、郑州、新乡、安阳;10个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3名为:鹿邑、汝州、长垣,后3名为:邓州、新蔡、巩义。

   第三季度环境违法案件1685起

   今年第三季度,全省深化开展环保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和新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采取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移送司法等措施,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全覆盖、零容忍,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环保系统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68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59起,罚款18990.81万元。按照新法新规新标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1091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6起,查封扣押案件397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77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1起(38人),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起(25人),未批先建案件193起,其他案件332起,违法企业106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