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2

  剩余未售房源的价格公示缺少总售价和建筑面积单价

  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介绍,某公司取得预售证房源共计378套,截至检查当日,剩余9套未售,现场检查照片及销售价格表显示,剩余9套未售房源的价格公示缺少总售价和建筑面积单价两个项目。

  “这样做,违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发《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的规定。”他说。

  据介绍,依据有关规定,对于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区别情况实施处罚:对于未按规定内容实行一套一标的,如未标每套在售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层高等核心因素,根据未按规定内容实行一套一标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按每套3000元罚款处罚。

  发现3

  “原总价579089元,特惠总价550135元”涉嫌价格欺诈

  去过售楼部的市民会注意到,部分售楼部会推出特价房,称有巨大优惠。这样做,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售房大厅摆放的促销广告宣传称:原总价579089元,特惠总价550135元。

  他说,《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623号)第四条“《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称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由于商品房的特殊性,一套一价,“原总价579089元”没有相应的成交记录,该宣传存在“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最终,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该公司5万元的罚款。

  发现4

  不少售楼部主动公开房源、价格信息能做到“明码标价”

  昨天,记者来到花园路北段一处“地铁盘”进行探访。一进售楼部,记者就注意到有一个一人高的电子屏,显示剩余房源、价格等信息。在沙盘旁边,还有销控表让顾客自行翻阅。

  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大部分房企对检查出的问题会积极整改。部分企业通过学习,制作“商品房价格明白卡”,在销售房源过程中,主动把“商品房价格明白卡”给购房者明示。

  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说,通过对房企逐一检查,提高郑州市房地产行业价格信息的透明度,基本打造出商品房市场开放、透明、诚信的价格环境。

  [未来]

  对于违法违规的房企,发现一起惩处一起

  很多市民疑惑:为何今年郑州房价疯涨?

  河南省商业与经济学会会长宋向清说,国家统计局8月数据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价格8月份涨幅最大的城市并非此前热门的厦门、合肥等地,而是郑州,郑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房交易价格分别以环比5.6%、4.5%的涨幅居全国首位,位列两个第一。

  为何郑州8、9月份商品住宅市场如此火爆?宋向清说,8月郑州市区商品住宅批准预售176.73万平方米,呈现供不应求态势;成交面积207.66万平方米,同比大涨114.7%,成交均价10066元/平方米;9月市场延续8月火爆态势。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郑州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的房企,发现一起,惩处一起。

  “建立商品房价格监管长效机制”被提上日程。据悉,郑州将对查处的房企进行不定期回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整改到位,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完善商品房销售监管体制,通过市、县(区)联合监督检查形成无死角执法监管网络,建立商品房价格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