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军委住的这栋废弃楼,从一楼到五楼都住有人,几乎都是安军委的杞县老乡。附近其他的楼也一样,都是老乡或者熟识的人聚居在一起,随便打个地铺,捡来几把椅子,一床破旧的铺盖,就成了晚上的栖身之所。白天,他们就在楼下的路口等活儿。

  博卉路与丰庆路交叉口,是一个自发形成的小劳务市场,平时总有几十号人聚在这里等活儿。有一些小公司或工程队揽下活儿后,人手不够,就会到这里找人。被挑走的人会忙上十天半个月,活儿干完后再回来,等下一个活儿。

  “毕竟时间长了,伙计们都熟了,包括有的工程队也认识了,轻易不想挪窝”,在路口等活儿的一位开封民工说,虽然住在废弃楼里,天寒地冻,但一是不用掏房租,没有租房成本,二是离“劳务市场”近,习惯之下,大家都不愿离开,“晚上是冷,多盖一床被子就中,白天聚一块儿等活儿,打打扑克,互相‘喷喷’,也怪快活”。

  说法:废弃楼内发生事故,管理方或不承担责任

  安军委坠亡后,老家的四哥安西生匆匆赶来郑州处理后事,还带来了安军委15岁的儿子安金玉。此前,安金玉已经一年多没见到父亲了。父母离异后,父亲来郑州谋生,安金玉跟着姥爷生活,读书,一两年才见父亲一面。这个15岁的孩子根本想不到父亲就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坐在父亲的床上看着父亲吃剩下的半碗饭,发了半天的呆。

  “就这一个劳力,说没就没了,叫这老的、小的以后咋过?”安西生认为,“主管部门没有设专人看管,围挡不全留有多处门洞,无人管理,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应该有人来负责任。

  庙李村村委委员李先生认为,庙李村的拆迁自今年4月份开始后,拆迁指挥部在整片待拆区域外都设立了围挡,另外,负责拆楼的施工承包方也派有专人在四处巡逻,坠亡的民工“不是三五岁的小孩儿,私自进到废弃楼里,出了事故和村里没有关系”。

  与此案无关的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于继春律师认为,从事发经过来看,当事人是自己酒后不慎坠落的,管理方没有具体行为,也不存在过错。当事人作为一个成年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应知道事发楼栋是等待拆迁的区域,是不允许住人的,即便是围挡有缺口,管理方的管理存在瑕疵,但对一个成年人来说,并不构成法律过错,和其坠亡也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在这起事故中,施工方和管理者都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坚持:现在过得不滋润,但总有滋润的一天

  对于现在还住在废弃楼里的农民工,李先生说,下一步他们将对废弃楼进行排查,对住在这里的农民工进行劝离,避免今后再发生意外。

  “挣不住钱,也存不住钱,这一片要是再不让住,还得再找一个地方住”,来自息县的老谢已经五十岁了,他没有结婚,在郑州呆了近二十年。他睡过小广场,睡过立交桥下,几个月前听人介绍,来到这儿睡在废弃楼里。老谢说,住在废弃楼里的人,都没挣到太多钱,住在这里不用花房租,能省下点钱,过年回家就能多拿回点钱。

  “再过一个多月就过年了,要是真不中了就回家,有啥也过完年再说,明年再来,还有机会”,跟老谢住在一起的一个信阳同伴更乐观一些,他说,虽然现在他过得不够滋润,但总会有滋润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