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段伟朵

  本报讯 近日,一则“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即将揭牌”的微博又在网上悄然传播,喜大普奔。@指点郑州发布微博,称最高法正式在郑东新区,建设全新的大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中部地区)。

  从网上流传的照片可以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的牌子已经制作完毕,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准备工作。那么,这个消息到底是不是真的?

  “最高法院即将在郑州设巡回法庭”的消息最早是从11月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传出的,会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市、沈阳市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

  11月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这则喜讯。这一消息让河南法院倍感振奋和鼓舞。本报曾连续两天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

  随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以院长张立勇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力服务保障最高法院郑州巡回法庭的筹建设置工作,相关工作立时开展,为巡回法庭的设立和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确保中央司法改革政策尽快落地郑州。

  12月24日,记者联系内部人士了解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在郑州设巡回法庭挂牌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预计本月底将正式揭牌。

  此次入选的4个城市,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加上之前的深圳、沈阳,最高法的巡回法庭达到6个,从地域分布看,分别覆盖了我国东北、华东等各个片区,郑州为啥能从中部地区的城市中“脱颖而出”,先来看近几年的办案数据。

  近年来,河南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35041件,同比上升4.12%,审结执结597474件,同比上升7.01%。

  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13094件,同比上升28.04%,审结执结678416件,同比上升13.55%。

  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66582件,同比上升31.2%,结案909460件,同比上升34.1%。

  2016年截至10月底,已受理各类案件1113665件,同比上升22.75%。

  在郑州设立巡回法庭,将有助于高效集中审理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力保障河南及周边省份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为民司法,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解决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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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回法庭性质是啥?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院,巡回法庭的审级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级。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加盖最高人民法院印章。作为一个常设机构,巡回法庭的庭长、副庭长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办公地点相对固定,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统一归综合办公室负责,不单设机构。巡回法庭和各高级法院之间仍然是上下级审级关系。

  最近,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最终宣判聂树斌无罪的,就是沈阳的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