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君彦 通讯员 郑诚

  本报讯 2017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等多项任务……1月3日,大河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于2016年岁末召开,民政、教育、公安等34个单位组成的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小组,为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约82.7万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护航”。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902万我省约占9.17%位列第五

  “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表示,从留守现状看,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大,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数902万,我省约占9.17%,约82.7万人,位列全国第五。从区域分布看,省辖市的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周口、南阳、信阳、商丘、驻马店等地;省直管县(市)的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固始、邓州、新蔡、兰考等地。

  据介绍,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农村留守儿童底数初步摸清的同时,领导机制工作体制初步建立,目前,全省已有15个省辖市、5个直管县(市)出台了实施意见,家庭、政府、社会、学校各负其责的关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行动: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重点突破六大任务

  据了解,此次省民政厅会同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于2017年在全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包括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等六大任务。

  ●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方面,重点关注无人监护、单独居住、家庭暴力、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等重点留守儿童家庭,及时采取责令返乡照顾、委托监护人等措施,对于监护人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在落实强制报告责任方面,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以及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符合强制报告情形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提供侵害类型、案情经过、严重程度等具体线索。

  ●在落实临时监护责任方面,坚决避免16周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脱离有效监护独自居住和生活。针对处于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状态,且暂时联系不上外出务工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在临时监护期间需要转学或异地入学的留守儿童予以协调保障。

  ●在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方面,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各中小学校、村(居)委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督促家长依法送适龄留守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在落实户口登记责任方面,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将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做好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常住户口登记工作。

  ●在依法打击权益侵害行为方面,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关爱保护意识,严厉打击遗弃、家暴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和伤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