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志:1973年出生,汉族,河南禹州人,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2003年就读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获刑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至2011年,在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事法学系工作。期间,2006年至2009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刑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至今,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主要从事刑法哲学及经济刑法研究。

  在《法学》《政法论坛》、法学评论》等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有15篇分别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刑事法学》《金融与保险》《投资与证券》全文转载。独著出版《隐私权刑法保护》《安全事故刑法规制问题研究》,独译出版《马其顿共和国刑法典》《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塞尔维亚共和国刑法典》《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刑法典》《黑山刑法典》。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课题,全国博士后一般资助科研基金项目及全国博士后特别资助科研积极项目,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河南省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等多个省部级项目。2012年获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人文社科类)资助,2013年获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计划资助。

  感言:良知比法律更重要。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奉命行事”。人尊奉的只能是自己的道义良知,以及据此而形成的内心确信。法律之治,不仅是法条规范之治,还应是人性良知之治。

  王建国:1968年12月出生,河南商水人,中共党员,现任教于郑州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主要从事法学理论、司法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兼任郑州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省“六五”普法讲师团高级讲师,河南郑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3月至6月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3年9月被评为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生导师,2015年1月聘为教授,2016年12月入选郑州大学首批法学学科司法制度与司法政策方向特聘教授。

  任教高校以来,主持、参加国家、省部级项目20余项,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参加中央宣传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重大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项,以及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等。曾获河南省第九届优秀省管专家、郑州大学首届“十大师德标兵”称号、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双千人才计划等称号。获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获厅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独著、主编或参编著作8部。已在《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课题研究成果对于中原经济区航空港的法治建设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获得领导机关批示采用3次,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学术影响。

  感言:法治乃是良法善治。作为法律学人,我们不仅应当为国家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还应当身体力行践行法治的使命,为国家法治建设献言献策、贡献一己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