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祥:1972年9月出生,河南鲁山人,中共党员;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访问学者,硕士研究生导师。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会员,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在《法学杂志》《求索》《江西社会科学》等期刊上发表《单位犯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实施》等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河南省软科学项目等20余项,出版专著《当代中国死刑适用标准研究》《环境犯罪刑事立法问题研究》等4部,获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等优秀成果奖励10余项,在理论创新与实践的结合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感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为推进法治河南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张雷:河南永城人,商丘师范学院法学教授。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

  先后荣获“河南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文社科)人才”“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农工党河南省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河南省教学标兵”“河南省优秀特约信息员”等荣誉称号。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参与完成、在研国家社科基金3项。主持完成在研省部级课题2项。

  在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CSSCI收录8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摘1篇,篇目辑录1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2篇。

  获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等奖;撰写的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立法、科技创新促进立法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案;提交的社情民意《关于依法整治“僵尸学校”的建议》被中央统战部《零讯》专刊采用,并得到教育部主要领导批示;参与农工党中央举办的“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的百场宣讲活动,做“培育法治精神,切实履职尽责”主题宣讲。

  感言:法治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核心标志,推行法治是人类发展的必然方向。而在推行法治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则又是法治的前提。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与义务大力弘扬与培育法治精神,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献智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