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公安厅党委、部交管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总体部署,积极谋划,扎实推动,在全省群众所重点关注的驾考、车检、号牌发放及互联网服务等重点改革任务上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关键词:驾考改革]

  驾考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5年4月,公安部启动了驾驶人培训和考试改革。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推行自主报考、试点自学直考、下放考试业务、使用社会考场、扩大考试员队伍等五大改革事项作为驾考改革的重点难点,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驾驶培训考试供需矛盾得到初步解决;互联网自主报考工作全面铺开,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平稳推进,考试组织更加科学规范,考试过程更加便捷公正,人民群众对驾驶培训考试工作满意度有显著提升。

  亮点1:出台驾考改革管理制度。先后印发了《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场管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全面推动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考场管理服务监督、评价考核和惩戒退出等制度,确保改革措施稳妥精准落地,确保选用使用考场依法公开、严格规范、监管到位,考试人员职责明晰、择优选用、管理规范。

  亮点2:全面落实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全部开通驾驶人互联网自主预约服务,据公安部交管局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应用情况最新通报,全省通过互联网成功实现自主预约人数居全国第一。

  亮点3:积极推进社会考场政府购买服务。今年4月13日,省公安厅印发了《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对全省驾驶人考场管理及使用作出了全面规范。5月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印发《关于抓紧做好<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推进社会考场招标工作,抓紧对本地考试需求和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测算,会同财政等部门拟订考场使用规划,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社会考场,签订租用合同。并明确了进度和时限要求,全省社会考场购买服务要于10月15日前完成。

  亮点4:进一步驾驶人考试管理。全省认真落实随机安排考试制度, 考试员和考生、驾校信息相互屏蔽。全面实行考场开放,向社会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考试流程,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考试环境。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允许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查询本人的考试音视频资料。同时,对考场多发易发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对问题多、管理差的考场,尤其是缺少考试路线、不具备考试条件的科目三道理技能考试路段,停止考试,限期整改,并倒查责任。

  亮点5:积极推行各项驾考便民服务措施。全省全面实行了科目二、科目三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工作机制。考生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根据考生本人申请,在满足考试时间要求后,可以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预约、考试领证全过程,安阳等地可以在一天完成科目二、科目三技能考试、科目三理论考试及宣誓,实现当天领到驾驶证。积极探索省内跨地市考试工作机制,在安阳、新乡、郑州试行异地申请人预约考试业务,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60日未成功的,可以自主申请到外地其他考场考试。

  亮点6:全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各地积极落实推进便民措施落地,便民服务效果显著。为进一步减少考生办理互联网考试业务的等待时间,濮阳等地开通预约邮寄业务,协调邮政部门在驾管科开通预约邮寄业务,实现了考生在家等候领证服务。周口等地将科目一理论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实行闸机自动排序分号,门禁身份认证,有效杜绝考生待考时间长的现象。南阳在全市范围内对位置偏僻的考场,积极协调公交公司开通公交专线,提供通勤车接送学员。漯河、三门峡推行窗口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按照“窗口服务零投诉”的标准,严格岗位职责,完善服务设施。

  亮点7:畅通交流渠道及时解疑答惑。各地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与群众形成良好互动,及时收集、答复群众疑难问题。全面推广使用交管12123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和群众面对面一对一的进行讲解和普及,让更多人了解122平台从而更方便地使用。

  亮点8:试点推进异地考试和驾驶人档案电子化管理。安阳率先在全省实现驾驶人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考试过程中的档案采用电子形式转递,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表等档案资料全部打印,由考生和考试员签字确认。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让考试业务更加透明化、规范化,提升了工作效率,减轻了考生负担,规范了考试工作流程。

  [关键词:号牌改革]

  亮点9:全国率先启动统一选号系统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前期郑州试点的基础上,提前完成了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任务,从6月1日起,全面推广应用了全国统一选号系统和号牌生产管理系统,管理服务进一步优化,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号牌发放更加阳光透明、便民高效。

  郑州作为全国7个试点城市之一,大胆实践,注重实效,于2016年11月16日在全国率先启用了全国统一选号系统。今年4月20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研究印发了《河南省机动车号牌业务管理规定》,统一关闭了存在违规放号隐患的车管所业务大厅自编自选端口,全省选号模式也统一调试为50选1。经过一段时间的成功运行,5月15日,又印发《河南省统一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全省分两批推广应用统一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第一批推广应用单位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商丘、南阳、信阳7个省辖市于5月25日前完成,第二批推广应用单位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周口、驻马店、信阳、济源10个省辖市于6月1日前完成。

  [关键词:车检改革]

  车检改革成效明显 “检车难”问题有效解决

  坚持民意主导警务工作理念,深入推进车检改革,全面加强机动车检验监管工作,车检更加严格规范,市场更加公平公正,服务更加便民高效。

  亮点10:简政放权,“检车难”问题有效解决。过去我省一些地方检车难、排队长、非法中介扰民问题严重,面对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主动联系质检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排查车检问题症结,从根源上、体制上推动机动车检验规范发展,进一步放开全省检验机构审批许可,取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置规划,检验机构数量迅速增加,目前全省有检测机构320 家,检测线687条,其中新增汽车检验机构156家、检测线336条,分别增长95.1%、95.7%,有效的满足了群众检车需求,原来排长队的现象不复存在。

  亮点11:深化服务,车检更快捷更便利。预约检验服务、假日车检不停休等一系列服务举措得到落实。各地不断完善网上预约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群众预约验车,针对手机网民日益增多的情况,郑州等地推出微信预约验车服务,实现预约验车多渠道。安阳等地推出“一对一”式服务,群众预约验车后,由检测站负责完成全程检验,车主可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实时观察上线过程。多数地方进一步整合了工作流程,实现了检验业务一次性办结,避免机动车所有人多次排队、多次往返。全省普遍试行了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

  亮点12:强化监管,车检行业趋向规范发展。全省全部使用了车辆检验监管系统,建立了远程监管平台,各地交管部门还联合质检、环保部门强化对车辆检测工作日常监管,严格监管、严肃执纪、严厉惩处,及时整改违法违规检验问题,督促安检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清理非法代办力度,车检工作更加严格,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

  便民利民没有止境

  河南公安交管部门继续全力推进车驾管改革

  全面深化车驾管改革和大力推进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是省公安厅党委、总队党委抓好车驾管理工作的两大重点。下一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省公安厅党委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为两条主线,坚定信心,积极作为,知难而进,全力推进车驾管改革纵深发展。

  亮点13: 驾考之 考场 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是下一步车驾管改革的核心和重点,为了高效有序的推进这一项工作,省公安厅2017年第4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该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要求考场不得用于考前训练;进一步明确考场独立设置,封闭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不得插手社会主体按考场标准建设训练场地;进一步明确考场在法定工作日要将全部考试能力投放到互联网预约。

  坚持开放办考。保质保量的考试供给,是推进驾考改革顺利实施的前提基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解决考试积压或者说解决待考时间长的问题、满足考试需求,是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面对迅猛激增的驾驶人考试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自建考场考试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因此,利用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共建共享,增加考试考场、增加考试员、增加考试网点,引导社会资本为公共服务“输氧造血”是打破考试资源紧缺瓶颈的内生动力。

  依法选用考场。使用社会考场必须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合理布局”的原则,依法选定,规范使用。要抓紧制定考场规划,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协调财政等部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考试规划要根据本地的考试需求进行核定,以后每年都要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评估测算,重新拟订规划。考场使用需求和考试规划每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考场凡不是通过公开招标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定的,总队一律不予认可,不得用于考试,招标过程要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坚决不允许变相审批、暗箱操作。

  严格考场验收。社会考场确定后,各地要抓紧向总队提出考场使用验收申请,总队进行验收复核,复核合格的,由各地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签订租用合同,方用于考试。在用社会考场于2017年10月15日前按要求签订租用合同的,不再重复进行验收,新招标使用的考场按规定要求验收,验收后签订租用合同。在用社会考场2017年10月15日没有按要求补齐上报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租用合同的,取消考试资格,要重新参加招标,中标后按新考场验收后使用。考场一经验收通过,考场名称、考场租用承接主体法人、地址、考试车型等信息不得擅自变更,社会考场要与驾校彻底厘清关系,考试场地、考场设施、设备和系统由公安机关自己管理使用,考试评判和监管由公安机关依法履行。

  规范考场管理。考场是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执法场所,关系到考试工作公正公平,关系到公安机关形象,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把守法经营、服务优质的考场选进来,把违规考试、管理混乱、考训不分的考场清出去。

  亮点14:驾考之 考试 7大举措深入推进互联网自主报考

  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是车驾管工作的永恒主题。各地要主动顺应信息化、网络化高速发展的时代特征,适应多元化、差异化日益凸显的群众需求,积极作为、不懈创新,推进互联网自主报考落实落细,让群众享受更多便利服务。

  科学制定考试计划。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细化考试场次安排,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每半天至少安排两个场次,方便考生合理选择、分时段候考。同一考场承担科目二、三考试的,推行两个科目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降低考试成本。考场较多的地方,在制定考试计划时要合理划分考试区域供考生选择,在区域内实现随机分配考场,促进考场公平竞争。

  加强约考告知提示。针对考生的不同约考情形,优化和完善提示类型和内容,准确告知约考规则、约考结果、考试时间、考试场次和注意事项。

  推进考试费网上收取。全面推行在考生约考成功后网上分科目收费,为考生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车管所和考场窗口收费等多种便捷支付方式。

  落实考生自助签到候考。改变驾校工作人员现场点名、组织候考的方式,由考生凭身份证自助签到候考,实现候考区智能化封闭管理。通过身份证信息读取等技术手段,在候考区入口自动确认考生身份,实现约考、缴费等信息网上提前审核、签到自动比对。严禁驾校送考人员等无关人员进入候考区域。

  全面实现随机排考。全面推行候考区签到系统与考试监管系统对接,将签到考生的身份证明信息纳入考试监管。对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智能评判的,在候考区内由考试监管系统自动核查比对签到考生,现场随机分配考试车辆和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校信息相互屏蔽。

  推广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改变当前驾校参与考试档案管理的模式,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管理。采用考试员密钥认证签名、考生考试后电子签名和领证前手写签名等方式确认考试成绩,在考生考试合格后,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打印申请资料和考试成绩单归档。全省2017年底前要全部应用。 加强考试回访监督。落实考生回访制度,通过互联网约考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手机短信和微信、调查问卷等方式,点对点开展考生回访。建立回访信息处理和监督机制,落实专人建立工作台账,汇总考试评价反馈情况,及时解答疑难问题;对回访不满意的,明确责任民警在24小时内联系考生,详细记录问题诉求,及时核实、改正不足;对举报违规考试线索或者多次投诉不满意的,及时组织核查,查实存在违规问题的,依法查处、严肃追责。

  亮点15:车检 扎实做好机动车检验改革

  按照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今年车检改革进入深化阶段。

  全面实行网上预约车检。开通互联网、手机APP、短信、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公布检验机构分布及检测能力信息,实行临近检车日期短信、微信提醒,实现检车时间、地点提前预约。督促检验机构完善预约服务流程,增设预约窗口通道,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严格执行检验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严格大中型客货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验,重点检验车辆唯一性、安全装置、外廓尺寸、轮胎、客车应急出口、紧急切断装置等项目。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PDA智能检验终端,实现检验照片或视频实时采集上传检验监管系统,规范应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和行驶记录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尾部标志板专用检验仪器,提高检验专业化水平。

  加强检验监管系统应用。联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强化异常业务预警、核查和处理,及时发现检验合格率明显偏低或偏高、异地检验业务量较大、同一厂牌型号车辆批量检验、检验时间或数量明显异常、路试数量较多等异常数据,及时核查检验档案、图片、视频和检测软件系统,对存在问题的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将通过检验监管系统发现的问题每月通报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处理处罚。

  加强实质性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巡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强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检验机构是否存在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车辆替检等问题,抽查检验报告项目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完整、结论是否准确,倒查检验场地、工位等视频是否记录违规检验情形。组建专门力量,重点加强对检验机构检测设备及软件监督检查,严格查处利用外挂软件伪造、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环节,发现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及时通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亮点16:服务管理 全面提高车驾管服务管理水平

  规范化建设是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是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的生命线。离开了规范管理、规范执法,该作为的不作为,不应作为的乱作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就会失去根基,成为“无本之木”。只有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牢牢把住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登记检验这几个重要环节,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防止、杜绝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驾驶证,才能履行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的基本职责,才能担负起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的重大使命,才能发挥好为经济社会服务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作用。

  抓好等级创建。加强典型引领,深化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将等级创建作为推进车管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是公安部在全国试行的车管所等级制度,是全面提高车辆管理所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的有力举措,是推动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有效载体。各地成立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学习《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与标准》和《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评选条件》,全面吃透评定方法与标准,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开展好2016-2017年度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

  抓好监督管理。坚持制度完善和系统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明确考试监管系统、检验监管系统、综合业务监管系统的使用要求和程序,明确异常业务的发现、核查、处理、追责工作制度,解决系统有而不用、用而不严的问题。严格驾驶人考试,严格落实考试内容,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严格机动车查验,严格五类重点车辆查验把关,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予以登记。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集中清理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对两部门登记信息不一致的,逐步核查、集中清理,列入“黑名单”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在内部,采取数据核查、异地互检、集中暗访、走访调查、核查档案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问题。在外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网络电子邮箱,设立网络举报专栏,实现手段的多样化和网络化。

  改革是一场革命,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一抓到底的韧劲,真改、快改、大改,把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分享到改革红利、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