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省政府安委会近日出台《关于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发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在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方面,《意见》提出,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要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单班井下作业人数50人及以上的地下矿山,要按照规定配备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要按照规定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要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

  在规划准入方面,《意见》提出,暂停受理、审批新建、扩建开采垂直深度大于1000米的地下开采矿山和相邻矿界之间、矿界与周边人员居住场所、重要建(构)筑物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建筑用石料露天矿山。

  在规模准入方面,《意见》提出,暂停受理、审批新建、扩建以下建设项目:铝土矿、硫铁矿、石膏矿最小开采规模低于30万吨/年或者最小服务年限小于10年的地下开采矿山;最小开采规模低于30万吨/年或者最小服务年限小于10年的建筑用石料露天矿山。

  此外,《意见》还对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方面提出要求。包括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等。(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刘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