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永城市政府网

  5月13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高庄法庭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高庄法庭深植司法为民理念,先后被评为商丘中院“十佳人民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多次被评为永城市“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在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等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案例分析、调研论文、理论文章20余篇,多次在论文征集中获得名次。一份一份荣誉见证着高庄法庭一步一步迈向“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的步伐。

  高庄法庭将继续在工作上推陈出新,在困难面前开拓进取,把获得“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作为新的起点,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