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现金2950元。接警后,指导员李柯新、民警李辉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看存、取货物记录和对现场人员走访,初步判断钱包是被一名办完提货业务的王某顺手偷走。

  原来,王女士到物流公司提货时,现场除了工作人员外,只有一个客户在办理业务,王女士为方便搬运货物,顺手把随身携带的钱包放在柜台上,当时王某已办理完取货手续,在离开时发现暂放在柜台上的钱包后,趁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和王女士低头校验货物的空隙,迅速将钱包塞进口袋。

  民警根据提货单上的电话联系到王某后,迫于压力,王某主动交出钱包和现金,并交代了自己因一时心生贪念,将钱包顺手拿走的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公共场所,贵重物品尽量放在视线之内,谨防盗贼浑水摸鱼、顺手牵羊。

  通讯员:(张超、郭红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