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红波,男,现年41岁,现任濮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自1998年从河南省开封警校毕业后,常红波被分配到濮阳市交警支队工作至今,一直工作在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线。

  他把多年的青春都交付给了马路,用真情暖民心、忠诚保畅通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实践着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查处违法不留情面

  常红波的严,是出了名的。

  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是每一个路面交警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中午和晚上酒驾行为较多的特点,他带领民警打破时间差,上路进行严查,同时快速处理。2018年,他带领大队民警共教育违法非机动车驾驶人2.1万余人次,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1300余人次;现场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口头教育2.3万余起,其中处罚1.1万余人次;查处重点违法行为8000余起,稽查布控查处车辆3025余次,查处违反规定停放车辆1.1万余起,在辖区内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处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常红波经常会遇到亲戚朋友来讲情,甚至讲情者拿着钱或礼品来,他都坚持原则,不留情面。亲戚朋友有时当着面说,“不就是一个交警么,有什么了不起。这点面子都不给,以后走着瞧,说不定谁用着谁呢”。面对这种不理解,他都以笑面对。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自己头顶着国徽,肩扛着责任,无法讲人情,否则法律就没有严肃性。

  铁面深处是柔情

  保畅通、保安全是交警最基本的职责,常红波的辖区在人民路,辖区内有一实小、二实小、市直幼儿园、实验幼儿园、七中等学校,为此他每天都提前到学校门口或路口,维护交通秩序,让车辆停放有序,在学校放学时,确保道路畅通和学生过马路时的安全,十几年如一日,天天坚持,付出的辛勤和汗水得到了学校和群众的认可,为此市一实小和市实验幼儿园还专门向支队写感谢信点名表示感谢。

  立足本职,栉风沐雨,从简单的行人问询,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从牵引老幼过路,到为抛锚车辆推车;从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到需要时刻见义勇为,随时随处都可以看到常红波忙碌而又不知疲惫的身影。

  在平凡的岗位上,常红波用自己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真情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