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二:合同约定避重就轻
如今出国留学的人越来越多,所涉及的留学手续代办、咨询、培训等业务应运而生。留学中介机构招揽客户时,口头承诺诸多事项,但中介机构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就其承担的义务往往避重就轻。据了解,在留学合同方面纠纷的主要问题是中介机构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或联系约定的国外就读学校,但在追究中介机构法律责任时,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并无相关具体事项和具体义务的约定。
●陷阱三:颁发折中项目文凭
近几年来,一些大学通过举办所谓合作办学项目,变相在提供出国留学服务。常见的形式是开设“1+3”、“2+2”等双联课程,声称学生毕业后可以获得国外大学颁发的文凭。这其中不乏国内非常知名的大学。这些学校因其在民众心目中的崇高声望,极具诱惑力,因此吸引不少学生走上这条路。所谓折中项目最大的问题在于学生拿到国外文凭后,得不到我国教育部的承认,学生几年的大好时光也由此付诸东流。特别让人担心的是,此种现象目前有愈演愈烈之势。
●陷阱四:攀龙附凤吸引生源
还有一类容易让人上当的机构,就是所谓国外大学驻华的代表机构,这类机构绝大多数没有合法注册,办理留学业务是不合法的。他们只是或多或少与国外大学有点联系,更有甚者只是徒有其名,根本不能代表国外大学,而且国外的正规大学不会轻易在海外设办事处。一些中介机构在某些知名学府内租赁办公用地,趁机打着名校的旗帜对外招生,使得部分不明其中的家长们误以为是该知名学府对外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