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学校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专业中,按文科类专业3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700元/生·年收取学费;艺术类专业按本科5700元/生·年、专科5600元/生·年收取学费;预科生收费:预科一年,每生学费20000元,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按照所学专业当年的普通本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法学类专科按文科类专业33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收取学费;中外合作办学(爱尔兰项目)按专科13600元/生·年收取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俄罗斯项目)中艺术设计和旅游管理两专业按16600元/生·年收取学费,其余专业按15600元/生·年收取学费;软件学院按10000元/生·年收取学费。会计学(ACCA方向)本科专业暂按11400元/生·年收取学费,法学(检察方向)本科专业暂按12000元/生·年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