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问题暴露“安全教育缺乏是一个隐患”
“没人告诉孩子发生事故时该怎么办”
校园安全涉及面广,学校和家长同样要尽责
近日,记者在北京市东城区一所小学门口,问起如果遇到同伴被车撞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自救这样的问题,几名小学生一脸茫然,他们告诉记者,学校从来没有这样的课程。一位家长说:“没人告诉孩子发生事故时该怎么办,这让我很担心,只能自己多查点资料教给孩子。”连日来,记者走访北京多所中小学,发现中小学生普遍缺乏安全自救知识,校园安全教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近日,在21世纪研究院举办的关于校园安全的研讨会上,与会人员表示:孩子们的安全教育缺乏是一个隐患。在全社会都在关注校车安全时,同样应该重视校园安全教育薄弱这个问题。
“在几起校车安全事故中,孩子们的安全教育缺乏也是一个隐患,这个问题和校车问题一样严重,却还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授李静波认为,校车安全涉及面比较广,政府有责任,但学校和家长同样也要尽责。
李静波指出,保障校车安全需要明确责任主体界定,首先明确家长责任,家长在学生上车之前那一段时间的监护责任,要求家长护送学生到指定的校车站点,将学生送上车,监护责任才算完成。其次还有学生的责任。比如告知学生在校车接送点不能进入车道,要在指定的地点等车,车上不能打闹等安全教育的常识。第三责任主体就是学校,学校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事故的应急演练,比如大雾天气、暴雨天气的提前预警等,可能考虑到的突发事件,按照主体类别都进行界定。此外还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等。
“现在社会反思校车安全问题有些非理性,似乎有些运动式的感觉,《条例》一个月就制定出来了,动不动就提校车产业化,却还没有人去认真想想其中家长和学校的责任,想想安全教育问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校车问题中政府责任的缺失不能遮掩安全教育薄弱问题。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认为,目前,学校教育还是多重视文化课应试教育,而很少从保护生命、珍爱生命的角度教给学生安全知识。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应急演练等大多没有落到实处,很多学生没有掌握安全技能,碰到火灾、溺水等安全事故时往往束手无策,不懂得如何应急逃生。
“不用说小学生,就是大学生懂得自救常识的有多少?上海一所大学宿舍四个女生被寝室的一点紧急火情逼得束手无策,最后全部殒命就是典型的例子。即使是孩子家长也存在不懂自救常识的问题。”他表示:“除了制定一些类似校车安全条例、学生安全条文外,学生安全教育状况亟待改善,这会大大降低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