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兰州某职业技术学院为全体学生从大二开始统一办“诚信证”。证分两档,A级和普通级。没想到,学校“兴之所至”弄的证,却让一些评不上A级诚信的学生在就业市场上遇到大难题:用人单位不清楚学校评级的奥秘,为求保险,就给“普通级”的学生吃了闭门羹,让本来找工作已经不易的毕业生大感沮丧和郁闷。
学生说,学校的诚信证评级与学业成绩挂钩,并有固定比例。校方则说,评级完全根据学生的校内诚信表现,不过所谓“诚信”是与校规校纪紧密结合的,比如说不能违反“不许抽烟”之类的规定,否则就不能评上A级。
评级是否同成绩挂钩暂且不论,仅就将诚信评级同校规校纪相联系,至少说明该校的管理者连什么是诚信都没有搞明白。
市场经济体制下,诚信是个人信用的泛称,而信用仅仅同遵守契约有关。一个人只要忠实履行契约各项条款,或者虽然不能全部履行契约,但完整履行了违约责任,都属于讲诚信、有信用的人。至于“不许抽烟”之类的校规校纪,与学生是否诚信并没有关系。学校要求学生别抽烟,是对他们的健康和校园环境负责,而学生已经成年,完全可以自己选择,学校不必强制干预。
不过,也许正是因为校方意识到自己无权也无力干预,所以想出了诚信评级这个“狠招”:通过将原本同诚信无关的违纪行为硬生生与诚信挂钩,借助就业市场上雇主对诚信的敏感让他们在不知就里的情况下,误以为没拿到A级诚信证的毕业生就是诚信“有瑕疵”,并因此将其拒之门外,由此增强校规校纪的执行力。如此做法,不但存在概念混淆的知识性失误,还隐含了为维护学校管理而不惜贬损学生的动机。身为教育者,真该就此扪心自问:自己到底是不是在为学生好?
今日的学生,为了升学,在小学中学埋头拼命学习,失去童年的快乐,围绕他们的是家庭和学校夹攻下的无尽习题。好不容易进了大学,可毕业时又因种种原因面临就业艰难。学生情状“悲催”,本应得到学校的宽慰和帮助,何曾想极少数学校却自觉不自觉地加剧了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不利处境。难道,让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受挫,就有利于树立学校的社会形象,有利于来年招生,有利于实现“教书育人”的宗旨?
学校教育学生,合理合法的校规校纪不可缺少。但一则学校的所作所为必须以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前提,至少以不伤害学生为底线。二则必须尊重学生的法定权利,不要随便出台没有明确法律授权的校规校纪条文,无谓制造学校与学生的对立。三则不应该随便在国家规定的证件之外,贸然颁发不具严肃性却有杀伤力的“诚信证”之类的东西。如果真的干扰了学生就业,说不定还会引起法律纠纷,到时处境岂不更加尴尬?
教书育人是个宏大目标。学校是否做到了,一时半会儿无法证明,但学校是否善待学生、发自内心地帮助学生,却是学生、家长和社会都能当下感觉到的。那些在管理学生上因用力过猛而致举止失当的学校,当深长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