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演练须纳入教学计划
近日,教育部发布《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实施意见,我省将进一步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完善学校防灾减灾基本制度,同时要求各学校将自然灾害应急演练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至少演练一次。
按照要求,防灾减灾教育要列入教学计划,覆盖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和每个学生,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自然灾害应急演练。除做好应急演练外,校长和老师还要掌握防灾减灾知识,教育部门将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培训纳入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中开设专门课程或专题培训。
另外,新建学校要安全选址,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时,要组织专家对新建学校选址的周边交通、能源(水源、电源等)、地质、环境、气象等外部条件进行安全评测。校址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及时进行迁建,确保把每一所学校都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郑州晚报记者 张竞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