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弯继伟/文 李书宝/图
由于经营不善,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突然宣布关门,与商户签订5年的合同未过一半却要求商户4天内撤店完毕,更重要的是,店方未作任何赔偿,连明确的赔偿方案都未谈好。对此,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一家商铺的工作人员正在整理打包准备撤出](http://n.sinaimg.cn/henan/transform/20170101/ZkT7-fxzencv3219652.jpg)
[1]新玛特突然通知闭店,限期商户4天内搬离
据媒体之前报道,2012年大商集团签约入驻洛阳。2013年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开业,总占地面积29.5万平米,共八层,负一层为超市,一至七层为百货、服装、餐饮等。
12月28日晚7时许,记者在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负一层超市看到,不少工作人员正忙着收拾打包货品,有的货架已被清空,现场一片散乱。
“下午通知我们收货,说是31号要闭店,不知道咋回事”,超市洗化区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超市内多为销售人员,闭店原因他们并不清楚。
记者逐层查看,与负一层一样,该商场其余几层百货、服装、餐饮区的一些店面的工作人员也正在收拾货品准备搬离,不少店面已经搬空。
商场7层和5层的多位餐饮店负责人告诉记者,28日早上听说要闭店后,他们就向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管理人员询问情况,很快,就接到了店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搬离。
![众多商户聚集在一起讨要说法](http://n.sinaimg.cn/henan/transform/20170101/fp1C-fxzencv3219741.jpg)
[2]商户:商场单方违约,要闭店得先赔偿
商场7层一家餐饮店的负责人陈宇向记者出示了他收到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大致内容为:洛阳新玛特总店决定于2016年12月31日终止经营并正式闭店,商户须于12月31日21时前撤出所有物品,否则将视为放弃遗留物品所有权。
“我们好多商户都和商场签了五年的合同,现在都还没有到期,闭店就是单方面违约,我们要求赔偿”,和陈宇在同一楼层经营餐饮店的刘翠芳说,“春节临近,餐饮店都提前囤了货,闭店损失很大”。
记者现场了解到,除多家餐饮店和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签订的合同未到期外,不少经营服装、鞋帽商户的合同也没有到期,还被拖欠了货款,在商场二层经营鞋帽店的苏仁翠就是其中一位。
“平时经营是商场统一收银,扣除物业费、租金后,剩余的返给我们当货款,从今年9月开始,商场一直拖欠着货款,闭店本身就违约,现在我们的货款也要不回来了。”苏仁翠说。
![负一层准备撤离的商户](http://n.sinaimg.cn/henan/transform/20170101/yCJg-fxzencv321998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