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刘成用公款报销个人车辆保险费用问题。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刘成借用朋友荣威牌越野车一辆供自己使用。2014年8月,该车车险到期,刘成安排办公室负责人为该车购买商业险、交强险等共计2909.15元。保险费用经刘成审批后在市戒毒所报销。2017年5月9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报市委同意,给予刘成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2。淇滨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张华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礼品、聚餐宴请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6月,淇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礼品、聚餐宴请,共计消费10087元,张华负直接责任。2017年4月24日,经淇滨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淇滨区住建局副局长崔文娜隐瞒研讨班取消事实,借研讨名义外出旅游问题。2014年4月,淇滨区住建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崔文娜参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暨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研讨班,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地点为桂林市。培训开始前,崔文娜接到研讨班取消的通知后,未向单位领导汇报,并于2014年5月22日乘飞机赴桂林,在桂林游玩3天后,在单位报销往返机票1070元。事后,崔文娜能够认识到自身违纪行为的危害性,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并上交违纪款1070元。2017年4月18日,经淇滨区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崔文娜行政警告处分。

  4。淇县高村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秦爱文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1月2日,秦爱文父亲去世。高村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曹某在征得秦爱文同意后,在单位以口头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高村镇政府下辖各站、所、室负责人,并由各单位负责人通知到每名工作人员。高村镇政府共27名工作人员前去吊唁,秦爱文收受礼金4700元。2017年1月19日,经淇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秦爱文党内警告处分。

  5。鹤山区鹤山高中违规宴请竹林学校部分教师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4月13日,鹤山高中副校长夏后军带队到竹林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中午鹤山高中在辖区内某饭店违规宴请竹林学校部分教师,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4月20日,经鹤山区文教体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参与宴请并饮酒的夏后军、竹林学校副校长郭保现、教导处主任张付成、竹林学校教师赵学亮4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竹林学校教师王石贵、赵和平2人行政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宴请的鹤山高中教师赵利明,竹林学校教师李和平、原保明、孙彦美4人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鹤山高中对临时聘用教师杜英杰予以辞退;同时追究鹤山高中和竹林学校主体责任,对鹤山高中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宋清民,竹林学校校长王会民进行诫勉谈话。

  6。浚县卫贤镇北纸坊村支部委员郭法均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5月1日,北纸坊村支部委员郭法均在操办儿子婚事时,使用18辆奥迪和宝马轿车组成迎亲车队,违反了浚县纪委《关于督促农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制度和党员干部带头节俭文明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通知》(浚纪文〔2017〕2号)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5月10日,经卫贤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郭法均党内警告处分。(鹤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