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静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我省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简称“校外培训机构”),5月1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联合印发通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

  纠正不良教学行为

  按照通知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划定“高压线”,进行分类整改。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杜绝在职在编教师

  参与校外培训机构

  今后,我省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制度,从源头控制校外培训机构不良行为的发生。加强对社会上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竞赛、评比、表彰等管理;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管理,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消除社会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需求。

  同时,我省将坚持依法从严治教,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杜绝在职在编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杜绝培训结果与升学挂钩。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专项治理三步走

  公众可电话举报

  此次专项治理将分三步进行。

  第一阶段,5月全省启动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统计,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各市、县(区)政府管理部门完成各部门历史上批准成立且目前存续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统计工作;全省普查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在摸清底数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全省各地对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整改,应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应停止相关业务的停止相关业务,应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对无照经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取缔;建立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建立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计划,全省集中整改2018年年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工作组将对市、县(区)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专项督促和检查将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为广泛收集信息,我省公布了河南省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371-69691880;邮箱:mzh44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