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5月2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从4月初以来我省各地交警部门严查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11412起,据悉,其中,机动车未悬挂号牌10429起。

  全省共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11412起

  为有效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从4月1日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部署严厉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根据部署,各地公安交警部门采取设点查缉、流动巡控、联合清查等措施,严厉打击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以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截止目前,全省共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11412起,其中,机动车未悬挂号牌10429起,故意遮挡、污损号牌349起,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35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113起,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208起,收缴报废车266辆,查扣拼装车12辆,记者了解到,共行政拘留235人,刑事拘留5人。

  缉查布控系统自动报警 “天眼”之下问题车立现原形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成立了由秩序、科技等业务部门组成的研判专班,利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嫌疑套牌车辆分析功能,筛选了190台涉嫌套牌的大型车辆,部署全省查控。各地交警部门在录入非现场违法时,对车辆品牌、型号、外观特征明显不符的及时纳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查缉。

  据悉,5月3日,南阳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预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套牌,立即通知路面执勤民警沿该车行驶路线追踪,将该车拦截。经查,该车驾驶人封某恒,驾驶的车辆属挪用其他车辆号牌,民警从该车驾驶室内发现不同的5副车辆号牌,该车粘贴的保险标志系伪造,且该车经称重超载达50%以上。公安交警部门以封某恒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机动车超载50%以上对其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6000元的处罚。

  同时,记者获悉,4月15日,安阳交警支队在对嫌疑车辆研判分析工作中发现,1副车辆号牌同一时间在市区和林州市出现,且车辆品牌、车身颜色、车牌号码全部一致。民警通过对两辆车的车身特征、活动轨迹、车主信息进行比对,确定为两辆奥迪轿车使用同一号牌,且市区活动车辆为真实车辆,林州活动车辆为套牌车辆,立即向林州交警大队下发嫌疑车辆信息,下达查处指令。16日上午,该车在林州市运通卡口出现,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路面卡点进行查处,10分钟后,卡点将该车查获。经对该车车架号进行比对,确定该车为套牌车辆。

  省交警总队将成立异地执法小分队 适时开展异地用警

  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运用后台与前端的联动、指挥中心与路面民警的联动,依托平台的单警定位功能,建立机动化、常态化的实战拦截机制,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确保路面民警能够实时接受指令、迅速组织拦截嫌疑车辆。同时,各地定期组织市、县(区)交警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查处行动,高速公路组织了全线联动行动。交警总队将组织抽调各地业务骨干,成立异地执法小分队,分赴交通违法多、通行秩序乱、交通事故多等区域和路段,适时开展异地用警,严厉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