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路治欧 通讯员 孙悦

  一男子借别人4万多块钱不还,在被起诉后协议离婚,并约定这笔钱以后由该男子偿还,但其前妻却因拒执罪被判刑。

  2016年2月,男子李某向杨先生出具4.1万元的借据,约定使用期限为2016年2月22日至3月21日,抵押物为李某和其妻子赵某霞二人的结婚证复印件以及车辆行驶证。约定期限满后,杨先生多次讨要,李某陆续偿还了4000元。次年3月,杨先生将两人起诉至巩义法院,虽说其间两人离了婚,但最终判决被执行人赵某霞负连带还款责任。

  经查,赵某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律生效裁定,执行员将赵某霞名下的一辆小轿车予以查封,并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被执行人赵某霞的亲属这才迅速送来欠款及手续费38500元。7月9日,郑州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宣判,赵某霞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

  负责审理该案的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延平表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依法进行追究。此次对被执行人作出有罪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同时也考虑了对方积极履行的情况,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教育、预防功能,更有效地打击拒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