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今年7月11日起,针对市区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郑州市开始了自2007年禁摩以来最严厉的一次联合整治行动,明确规定,这些车辆无论是无证上路还是无牌上路,都将按照机动车标准执行处罚。

  骤然拉开大幕的联合整治行动,在整治了交通秩序的同时,也让不少市民难以适从。面对扣12分的重罚加上不给缓冲期的查禁,不少市民纷纷向本报反映,花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买的车,以后还能不能上路了?对此,记者进行了多方面采访调查。

  7月11日起,郑州针对市区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开始专项整治

  ▶郑州市民李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认为没有驾驶“机动车”,驾照却在一上午被扣光12分。

  ▶来自河南省电动车商会的数据显示,整个郑州目前有80万辆左右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而在郑州市五部门开展的联合整治行动中,这些车辆统统被认定为“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将遭到重罚,李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当被罚电动三、四轮车主按照要求去车管所咨询时,却得到了“无法上牌”的答复。

  ▶一面是交管部门“上牌才能上路”的要求,一面却是车管所“无法上牌”的回应,80万辆电动三、四轮车的车主面前出现了一个难以解决的出行悖论。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迎迎 实习生 王剑/文图

  交警:电动三、四轮车想上路必须上机动车牌

  为了接送孩子上下学,李女士家花3万元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7月12日上午,李女士的家人开着电动四轮车行至商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时,被交警当场拦停。

  按照交警的说法,这辆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但因没有悬挂合法车牌,属无牌照上路。由于李女士的家人拥有驾照,其被交警扣12分,并处相应罚款。

  和不少自用的电动四轮车主一样,李女士并不认为自家的车被用来非法营运。随后,她将情况分别反映给12345市长热线、车管所,得到了“车辆既无法上牌,也无法上路”的答复。

  明明看起来和轿车差不多,为什么却不能上牌?按照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通告,“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均被定义为机动车,并要求驾驶人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管所:取得国家工信部上牌资质才能上牌

  按照上述部门的说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取得机动车牌照后,是可以合法上路的。

  不过,记者在向郑州市车管所咨询时得知,目前郑州市并没有开始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发放机动车牌照,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绝对不会向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发放机动车牌照(蓝牌)”。这也就意味着,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上路的渠道基本被彻底封死。

  据了解,汽车上牌必须依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公告,只有在公告范畴内,才能取得机动车牌照。而市面上常见的接送孩子、非法营运等电动三轮、四轮车基本不在此列。

  “既属于机动车,又找不到地方上牌,那我们该咋办?”莫名被扣了12分,李女士很困惑。

  车主:买车的时候,厂家、经销商没人说过要上牌的事儿

  李女士的困惑并非个例。由于此次联合整治来得急、查得狠,很多市民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纷纷“中招”。

  7月14日,在郑州市嵩山路伊河路口,多名交警在对电动车违规上路进行查处。在不到15分钟,先后有五辆电动三轮车被查。这些车辆中,有的拉着乘客,有的接着学生。记者注意到,有不少车主被查时都有点“蒙”,纷纷向交警求情,“我是第一次骑”、“下次一定注意”。但交警显然“铁了心”,一点余地没有,全部查扣。

  一位被查车主事后告诉记者,他的这辆车买回来已经开了一年多,此次被查,自己有点蒙也有点不理解。“说实话,我们这是自家人坐的,真不行换电动车也一样。关键是买车的时候,厂家、经销商没人说过要上牌的事儿,走到路上也没人管过。这突然间就说不让开了,万把块钱不等于打水漂了”。

  几千上万元买的电动车,说不让骑就不让骑了,此次整治电动车,在市民中反应并不小。而相对于可开可不开的代步一族,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对出行有特殊需求的人群此次受影响似乎更大。

  今年63岁的曾大妈告诉记者,自己的儿女不在身边,平时她和老伴两人从小区出门买菜再回家,如果走路,来回得40分钟左右。“坐公交车吧,一个是车少,再一个也不想老让人家年轻人给咱让座,所以才就买了这三轮代步车。这要真不让骑了,今后出门咋整还真得好好想想”。

  “你估计还得去给年轻人抢座。”一旁的老伴打趣道。

  专家:政府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给予一定的缓冲期

  记者查询发现,对于电动三轮车的性质认定,此前已有先例。公安部在《关于江苏省公安厅就电瓶三轮车涉及的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如何处理的答复》的意见中指出,电动三轮车涉及的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应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

  事实上,作为屡遭诟病的马路杀手,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车速高、车身脆,但却频频闯禁行,横穿车流,给交通安全带来不少隐患。来自公安交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5年来,因低速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对于此次交通整治, 不少网友表示理解与支持。不过,也有不少人存在担忧。

  记者从河南省电动车商会获悉,目前,整个郑州市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保有量在80万辆左右,如此多的数量骤然被禁,显然会造成一系列衍生问题。

  “查得太突然了。市民怎么处理几千块钱买的车,损失谁来补偿?经销商怎么消化库存?一下子这么多电动三轮车不让开了,会不会都堵在小区、路边,给城市管理带来难题?这些都是主管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网友“一家之言”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像这样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政策,政府不能头脑发热,简单采取“一刀切”式的治理方案,这并不符合现代治理体系。“像这样涉及整个城市的决策,应当事先采取召开听证会等手段,广泛告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不能像以前一直采取默许的态度,现在说禁就禁,要给予一定的缓冲期。同时,像交警与车管所这样的政策打架现象,也凸显出了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前也要提前沟通,做好协调。”

  竹立家认为,任何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都应该是一个完整的闭环,比如此次郑州的联合整治行动,不能只有查禁措施,老百姓几千元买的电动车,如果从现在起完全不能上路,那么相关部门就应当出台措施,妥善安置这些车辆,避免损失全部由老百姓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