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肖萌 实习生 王剑/文图

  问题三:

  公共绿地被圈成私人花园

  2017年5月开始,亚星·盛世雅居二期有业主向本报反映,小区内公共绿地被圈占,成一楼业主“私人花园”。2017年5月5日、5月12日,本报连续刊发相关文章。

  7月26日、27日,记者在亚星·盛世雅居二期内看到,多栋楼的一楼除了从单元楼道的家中正门可进入外,面向小区内部一侧,墙壁上还均开有一扇门。此门外的一方区域,被一圈半人多高的绿植所围,一楼住户可直接打开此门,极为方便地使用该区域,而一楼之外的业主则无法进入该区域。这块区域目前也铺有草坪、绿植,乍看之下,被围起来的区域像极了一楼业主的私人小花园。

  记者看到,有一楼业主在内晾晒衣物、在内装起洗手池、堆放杂物、裸露空调外机,更有甚者,直接开起了小卖部。

  根据去年5月本报报道和此次采访的部分业主反映,目前看到的用作围挡的绿植,曾是半人多高的墙,后来改成栅栏,前不久变成了现在的绿植。

  “这么高的绿植围挡,隔离出单独的区域,一楼业主方便使用,还说是公共绿地,这明显是私人花园。”业主任先生说。

  答复:

  物业称保护一楼业主隐私 住保中心称协调降低“围挡”高度

  究竟是公共绿地还是“私人花园”?物业经理郭振雷称,该绿地第一没有改变用途,区域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公共绿地也不是谁都能上去的。第二没有改变区域规划,第三,如此设计是为保护一楼用户的隐私。“万一有其他业主进入扒窗户,万一高空抛物砸着其他业主怎么办呢?对于一楼业主在里面摆放东西,如果他们改变绿地性质,我们会让他们进行整改,如果他们破坏绿地,我们更是义不容辞,可如果他们是在栽种果树、摆放更多的鲜花、绿植,则更加美化小区环境。”郭振雷说。

  记者采访到亚星·盛世雅居二期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双方均称,在当初设计与施工验收后,并没有此类被圈起来的绿地。而一楼面向小区内部开一扇门,当初设计时就有,为的是业主安全逃生所用。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五十六条,其中写道:“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侵占、损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禁止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对此,记者采访到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物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程立杰。“这件事从去年开始,二七区专门召开过多次专题协调,区领导多次到现场查看。通过协调、督查、执法等环节,小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多次整改。”程立杰说,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在去年收到业主投诉之后,第一时间协调亚星·盛世雅居二期物业方,拆除原来的墙壁围挡、栅栏围挡。

  “目前这个绿植相当于一种软隔离,确实是对一楼业主便利。”程立杰说,作为指导部门,对于在小区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开小卖部,自己安装空调外机、种植蔬菜等问题,首先要求小区物业自己制止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将由具有执法权的执法局联合执法强制解决。目前,正在与物业沟通,看能否把当前绿植降低。

  问题四:

  暗访亚星·盛世雅居三期 一楼房价高出3000元只因有“花园”

  如今,亚星·盛世雅居三期正在售卖,对于二期存在圈占“私人花园”等问题,三期是否仍有呢?暗访结果让记者大吃一惊。

  7月27日,记者来到位于嵩山路长江路交叉口的亚星·盛世雅居售楼处,以购房为由,向销售人员宋海龙进行询问。

  宋海龙告诉记者,目前在售的房源已不多,除了门面商铺、一楼房屋和部分二楼房屋价格不同,其他房屋备案价基本为15400元/平方米左右。

  记者执意要购买一楼房屋,宋海龙推荐了亚星·盛世雅居三期十二号楼一单元房屋,这套面积为16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售价为18500元。比同单元其他楼层每平方米贵出了3000元左右。

  为何这套房子这么贵?宋海龙说:“项目一楼卖得都很好,这套房子可使用的花园面积有100平方米,所以房价高了!”

  买一楼送花园?宋海龙直言:“这个花园到时候我们会用绿植围起来,你可以使用!但房产证、购房合同上都是不显示这个花园的面积的!你去过二期吧,和二期一楼的花园一样,也是有大有小,这个是100平方米。”

  “一楼卖得很好,有的客户就是要‘花园’,因为三环以内的高层很少有这种。”宋海龙说。

  见记者嫌房价过高,他又向记者推荐十五号楼、十六号楼的二楼。因这两栋楼一层是门面商铺,因此二楼可有一定面积平台。

  “一层的门面房会外伸,二楼可以使用上面的平台,到时候,我们会用栅栏将平台围起来。平台面积都不一样,四五十平方米都有。二楼的这个房屋的售价是每平方米16400元,每平方米要高出其他楼层1000元左右,这个我们围起来的平台,业主也是只有使用权。”宋海龙说。

  答复:

  如此销售时打擦边球 为短时赚钱损害更多业主利益

  从亚星·盛世雅居三期的销售可以判断,当初二期在销售时,恐怕也是如此形式,一楼的价格更高,家家户户有大小不一的“花园”。

  针对亚星·盛世雅居三期销售一楼、二楼‘送花园’、‘送平台’一事,记者采访到河南中赢旗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东。

  “小区的绿地和屋面平台在性质上属于公共资源,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销售一楼、二楼‘送花园’、‘送平台’的行为实际上是变相将绿地和屋面平台私有化,是侵害全体业主权益的行为,根据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这种行为是严格禁止的。目前亚星·盛世雅居三期这一销售情况明显是打了擦边球。一方面口口声声称是公共部分,另一方面却将公共部分高价出售给相关购房者,并用绿植、栅栏等形式进行围挡,更加方便少数业主的使用,限制了大部分业主的使用权利,这种情况下,建议由房建和园林部门联合执法,制止不当使用绿地的行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李宁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