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迎迎

  7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日前正式下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再次调高,其中一类地区标准相较以往提高180元。

  为何进行调整?《通知》指出,此次调整综合考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调整自2018年10月1日起生效。

  此次调整后,我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

  据了解,去年我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此次调整后提高了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