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月初发布的一则通告显示,在国家监督抽检中,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北环路分公司经销的砂糖橘(食用农产品)的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日前,河南省食药监局发布通告,对该公司做出了免予处罚的决定。而驻马店市一家商超此前同样因所售的橘子被抽检查出不合格,却被当地食药部门罚款51000元。这到底是为何呢?□东方今报·猛犸新闻天天3·15报道组

  永辉超市一门店所售砂糖橘抽检不合格 经调查免予处罚

  今年7月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郑州市的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通报显示,在国家监督抽检中,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北环路分公司经销的砂糖橘(食用农产品)的检测结论为不合格。丙溴磷检出值为0.5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1.5倍。

  根据省食药监局7月9日发布的通告,经郑州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北环路分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从万邦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B8区8号中牟县永旗果品商行购进该批200公斤砂糖橘,已于2018年3月30日销售完毕。

  10月16日,河南省食药监局发布了该起案件的最新进展。经调查,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北环路分公司销售的该批次砂糖橘是从万邦国际批发市场B8区8号中牟县永旗果品商行购进的;而中牟县永旗果品商行经营的该批次砂糖橘,是2018年3月10日通过中介广西永福县唐光明从广西永福县当地唐献云、周祖凡、王红珍三名农户手中购进。通告显示,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中牟县永旗果品商行、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北环路分公司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驻马店一商超所售橘子也抽检不合格 被罚5.1万元

  此外,省食药监局9月29日发布的一则通告显示, 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监督抽检中,河南省驻马店市万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金钱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介绍,该批次不合格金钱橘,是2018年3月15日购进,共计10公斤,进价6.4元/公斤,销售价7.96元/公斤,销售6.14公斤,违法所得9.58元。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驻马店市万佳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没款合计51009.58元的行政处罚。

  释因:永辉超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留存了相关票据

  同样因所售橘子被抽检查出不合格,为何一个被罚款5.1万元,一个却免予处罚呢?省食药监局在通告中解释称,中牟县永旗果品商行、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北环路分公司两商家能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上述两商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