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拟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

  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大象新闻·河南新闻广播记者 周文茹

  11月25日下午,省发改委网站发布2019年河南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高校学费为何作出调整?调整幅度如何?调整后会不会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围绕一系列焦点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我省高校学费标准全国倒数第4

  我省高等学校现行学费标准是参照2004年的标准制定并执行的,至今已15年未变。

  河南本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这个学费标准不仅低于东部地区发达省份,也低于多数西部省份,在中部省份居倒数第一。

  据了解,全省一般公共预算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支出由2004年20.4亿元增加至2018年260.6亿元,增长约12.8倍,年均增长率17.16%。特别是2011年以来,我省持续加大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财政投入力度,2012年和2017年分别完成公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2万元的目标任务。

  但是由于我省是人口大省,高校在校生总数体量大,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虽连年增长,仍位于全国倒数第4位。

  经费不足成高等教育发展“绊脚石”

  物价水平大幅提升导致公办普通高校办学支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持续增加,办学成本上升。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公办普通高校的财政投入,但仍然难以满足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发展的需要。

  除了硬件受影响,经费不给力也掐住了高等院校内涵建设发展的脖子,“招不来人才,留不住人才”成了很多高校面临的共同问题。就人才引进问题,河南工业大学副校长李利英作了这样一组对比,“内涵建设投入上严重不足。在人才的引进上就遇到了很大的问题,我们一个非常优秀的年轻教师,刚刚办了手续,去了浙江大学,到浙大光科研平台投入就2200万,这个数目对我们学校来讲一年的投入,学科平台建设这一块也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从设备投入上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同时,办学经费的不足导致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缺口,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高校培养优秀人才的要求,制约了高校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建立科学合理的分担机制,缓解高校经费紧张

  经费紧张导致发展受限,对于高等院校发展中面临的这些问题,省政协委员苏晓红早有关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对此,苏晓红认为,政府投入和受教育者承担的学费是高等教育投入的两大主要来源,两者之间的均衡至关重要。“办学条件的不足严重影响了我们省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改善办学条件需要多方筹资,一方面政府要继续加大对高等教育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受教育者要适当的分担提高教育成本。”

  据了解,十五年来,在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省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由2004年的每生每年3447.7元,增加到2018年的14225.6元,是2004年的4.13倍。而学费等其他收入占高等教育总投入的比例逐年下降,政府基本承担了全部的物价上涨、扩大招生、改善条件、教学科研等新增办学成本。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姬江涛认为,在财政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短期内难以明显增加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我省普通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对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月上旬召开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

  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规定“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2012年“五年禁令”解除后,全国先后有16个省市调整了高校学费标准,部分省份实行了差别定价。

  高校学费调整需要经过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包括听证、公示等。根据发改委发布的公告,我省将于12月10号召开河南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多措并举,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高校学费调整,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不必担心。截止目前,国家及我省已经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特困补助等30多项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对“所有学段”“所有学校”以及“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覆盖。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实现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所以,提高学费标准后,我省现行资助政策完全有能力保障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