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象新闻
原标题:《提醒!明天起,河南又有两地单双号限行!》
濮阳南乐县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每日7:00至19:00限行(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原每日限行2个号码改为单双号限行。2020年1月2日起,恢复实施每日限行2个车牌号的通行措施。
二、限行区域
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车辆
(一)对限行区域,按机动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号牌末位含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个数字为准),实行尾号为1、3、5、7、9的单日行驶,尾号为2、4、6、8、0的双日行驶。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外埠号牌车辆,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限行: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单位通勤车;
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车辆;
4、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査勘、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运转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限行期间,对违反本通告之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査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单双号限行期间,县城区内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
本通告自12月20日起执行。
河南滑县也发布公告
宣布12月20日起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快来看看具体情况!
滑县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一、限行时间
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二、限行时段
7:00至21:00
三、限行区域
东环路以西,西环路以东,长虹大道以北,北环路以南(不包括上述道路)
▲限行区域
四、限行规定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限行措施(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五、为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 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学校校车。
3。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 )、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电子警察将对其进行抓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车号牌、遮挡号牌的依法罚款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合理规划出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