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日报-中原网

  原标题:《河南省五十三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记者 武建玲)1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卢氏县相关负责同志,发布14个贫困县脱贫摘帽的经验做法和我省脱贫攻坚取得的突出成效,介绍我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强化脱贫攻坚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全面决胜脱贫攻坚相关情况。

  剩余14个贫困县脱贫摘帽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的嵩县、汝阳县、鲁山县、范县、台前县、卢氏县、南召县、淅川县、社旗县、桐柏县、淮滨县、上蔡县、平舆县、确山县等14个贫困县正式获批退出贫困县序列。至此,我省53个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退出贫困县序列。这是我省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省脱贫历程上的一个重要历史节点,标志着我省进入再无贫困县的新的发展阶段。

  据省扶贫办主任史秉锐介绍,按照《河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2019年我省有嵩县等14个贫困县计划脱贫摘帽。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重点聚焦大别山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等“三山一滩”地区,聚焦全省贫困县摘帽和贫困人口脱贫,咬定总攻目标,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强化精准发力,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有力推动了我省脱贫攻坚不断向前发展,嵩县等14个贫困县的脱贫工作进展顺利。

  按照贫困县退出相关程序规定和标准要求,2019年11月,嵩县等14个县经过县级自评后提出了退出申请。通过市级初审、省级专项评估检查,结果显示,这14个县脱贫人口无错退,贫困人口无漏评,群众认可度平均值为98.56%;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平均为10.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县域内贫困村退出比例平均为99%。14个县脱贫退出的核心指标、参考指标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符合我省高质量脱贫摘帽要求。经过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议,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正式批准嵩县等14个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至此,我省53个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退出贫困县序列,全省也累计实现651.1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9484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底的8.79%下降到2019年底的0.41%。

  35万贫困人口年底前脱贫

  今年,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已到收官阶段。虽然全省53个贫困县全部实现了脱贫摘帽,但目前全省还有35万贫困人口、52个贫困村需要在今年底前实现脱贫、退出。下一步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全面决胜脱贫攻坚?

  史秉锐介绍,我省一方面将紧盯剩余任务,坚持标准、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剩余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工作;另一方面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

  如何做好剩余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退出?

  我省将聚焦重点区域和特困群体,对大别山革命老区等“三山一滩”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实施集中攻坚;对未脱贫人口超过5000人的20个县市和未脱贫的52个贫困村,实行挂牌督战,确保任务落实。

  持续加大投入,在财政投入上只增加不减少,今年,我省省级财政对脱贫攻坚的投入比去年增长10%以上,还制定了对重点县和未脱贫村的支持政策。

  努力补短板,全面解决“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强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全面查漏补缺,着力攻克“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底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同时,针对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体,统筹落实好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养老、扶贫助残、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人、不漏一户。

  如何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

  对已经脱贫的县、村和农户,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做到投入不减、项目不少、政策不变、帮扶不撤,确保攻坚期内焦点不散、靶心不变、频道不换,坚决防止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

  加快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持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通过深入推进脱贫攻坚重大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去年底前我省开展了脱贫攻坚“回头看”,对“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方面的问题组织集中排查,排查出的问题今年上半年要全部整改到位。

  建立防返贫的长效机制。强化脱贫成效动态监管。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尤其是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农村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采取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成果得到巩固。

  多措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哪些影响?我省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省扶贫办负责人说,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和考验,主要体现在外出务工就业受阻、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延迟、扶贫产业受到冲击、进村入户帮扶工作受到限制等。针对疫情影响,我省采取“两优先、一加快、一保障”的措施,抓住重点、疏通堵点、解决难点,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两优先”一是在劳动力转移就业中,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劳动力上岗复工,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建立绿色通道“点对点”组织输送,扩大公益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规模,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千方百计提高贫困劳动力收入。二是优先安排带贫企业复产复工,帮助带贫企业协调原材料运输、开展产销对接,切实解决疫情带来的实际困难。

  “一加快”就是全面加快扶贫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扶贫项目的设计、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3月份所有扶贫项目开工建设。

  “一保障”就是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明确各级财政要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拿出真金白银;要用好金融扶贫政策,为脱贫攻坚引入资金的源头活水;要强化保险扶贫措施,设置返贫致贫的安全屏障;要加大土地政策支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重点县发展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

  “七个优先”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务工收入是贫困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将产生影响。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把疫情对务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消除疫情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影响,我省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工作专班,加强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主要采取“一对一”精准帮扶的办法,重点做到“七个优先”,即优先组织就地就近就业,优先组织外出务工输送,优先支持返乡创业,优先对“三无”人员兜底安置,优先安排带贫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带贫产业,优先开展就业培训。

  截至2月27日,全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1818661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1079670人。

  四个方面发力促进农产品销售

  当前疫情对农产品的销售影响很大。对此,我省商务部门采取哪些措施,最大限度地把疫情对农产品销售的影响降到最低?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说,省商务厅及时进行工作部署,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加大产销对接、保障物流畅通、加强政策支持,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

  做好市场保供。疫情发生后,省商务厅迅速组建了保供专班,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监测,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和大型商超企业的存储和销售情况实行日报告,同时,指导各地合理安排投放,确保市场供应稳定。截至2月26日,全省244家农批、农贸市场,已复工开业169家,日交易蔬菜3.6万吨、水果1.4万吨,有效保证了市场供给。

  加大产销对接。省商务厅要求各地商务部门及时了解对本地区农产品生产情况,组织属地大型农批、农贸市场和商超、电商等相关企业,积极开展产地对接、产销对接,扩大农产品销售。发挥好电商销售优势,组织各类电商企业,采取开通农产品入驻绿色通道、加大宣传促销、开展直播带货等营销方式和线上下单采购、线下统一配送的“直购直销”服务模式,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发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乡村服务站点以及电商扶贫带头人的作用和优势,加强产销信息对接,帮助和促进电商企业扩大农产品采购。同时,要求各地制定应急预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农产品滞销的,及时采取措施,扩大滞销产品销售,解决本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农产品难卖问题。

  保障物流畅通。疫情发生以来,省商务厅累计向450余家规模大、信誉好的大型农批、商超、电商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发放了省内车辆通行证(B证)3900多个,实行“三不一优”绿色通道,优先通行,截至目前,累计运输蔬菜、粮油等40万吨,确保了我省农产品产得出、运得出、卖得出。

  加强政策支持。支持省辖市开展农商互联,建立和完善本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同时,会同省财政在每个市选择一家规模大、调运能力强、疫情防控保供好的大型农批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支持其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加大农产品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产品采购与销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产业项目倾斜

  我省财政部门在应对疫情、支持脱贫攻坚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把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确保贫困群众如期脱贫。

  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脱贫攻坚战“粮草军需”。2020年省级财政进一步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腾出资金向脱贫攻坚倾斜。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5.9亿元,比去年年初预算增长10%,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省扶贫资金44亿元。截至目前,已分配下达中央和省级扶贫资金共计63.3亿元,剩余资金将根据形势需要及时下达。

  重点支持扶贫项目复工复产,提升产业“造血功能”。根据疫情防控特殊需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原则上用于扶贫产业的比例不低于50%,通过加大奖补力度,支持贫困户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发挥财政引导作用,鼓励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帮助贫困户共渡难关,对疫情期间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带贫主体,给予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在安排相关扶贫项目时予以优先扶持。

  积极开发提供公益岗位,增强特殊时期“输血功能”。及时调整放宽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支持基层使用专项扶贫资金,聘用贫困人口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公益岗位,今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80%以上的收益用于设置公益岗位,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助,助力稳定务工收入来源。

  突出绩效导向,保证脱贫攻坚收官“成色十足”。将疫情防控、促进增收、防止返贫等任务作为使用资金的核心目标,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创新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招投标电子化流程等“云端”管理手段,做好项目和资金精准衔接,建立扶贫项目“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推进扶贫项目早实施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