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原标题:《举报这些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可奖励10万元》

  5月8日,河南省新闻办召开“医保改革,惠及民生”新闻发布会,由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向媒体发布一系列医保改革利好消息。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3960家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社会大局稳定。河南省医保局成立以来,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瞄准基金监管突出问题,联合全省卫健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在全省范围内29个统筹地区(含省直)开展专项治理交叉互查。

  组织全省医保、医疗、信息、财务等方面专家共351人,成立28个检查小组,重点对大型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进行全面、穿透式检查,打出了严管的声势,打出了医保的品牌。

  2019年,全省医保部门综合运用全面自查、数据筛查、重点抽查、飞行检查等方法,实现了现场检查全覆盖。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8166家,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3960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1964家,解除服务协议140家,行政罚款321家,移交司法机关16家,移交涉案人员23人,拒付追缴医保基金81729.49万元。

  举报欺诈骗保,最高可奖励10万元

  生活中哪些行为涉及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如何举报?举报奖励标准是多少?

  在答记者问环节,河南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晓灿说,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主要包括: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等。

  其中,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等医疗保障相关服务,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挂名住院、虚假住院、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假上传或多传医保结算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

  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内物品提供服务的;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

  伪造虚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涉及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对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各地医保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单个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孙晓灿说,“省级医保部门按照案件查实金额5%给予奖励,不足200元的给予精神奖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当地奖励标准。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按照案件查实金额的1%提高奖励标准。”

  郑报全媒体记者 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