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12月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并且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对于《意见稿》新要求,郑州交警早已采取了其中的多项措施。
□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
【规定一】交警处理事故要考试合格才行
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安部发布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此次《意见稿》第六条明确,交通警察要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但如果是处理伤人事故,交警应当具有初级以上资格,处理死亡事故则需要具有中级以上资格。
●警方解读:
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高磊警官介绍,早在三年前,郑州市的交警已经开始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培训考试。目前,有70%的交警都具有初级证书,25%具有中级证书,5%具有高级证书。
不同的交通事故,处理难度也有区别,交警经过培训和考试后再上岗,有利于减少处理事故时的问题。
●网友声音:
网友@叶子的声:“以前遇到交通事故,都是听交警的,也不知道交警划分的责任对不对,不过,交警有了处理事故的考试,最起码处理起来更加专业,对事故双方也更加公平。”
【规定二】遇“碰瓷”可报警
此次《意见稿》中,第十七条第六项新增一条“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也可以报警。
●警方解读:
高磊警官认为,此项规定对于碰瓷的人是个约束。但由于需要“有证据证明”,因此取证非常关键,或者是驾驶者安装行车记录仪,或者是有围观者等第三方证明。
●网友声音:
网友@润欣:“以前看到那些碰瓷的都怕死了,担心哪天自己也中招,现在我已经安装了行车记录仪,拍到证据看那些不法分子还敢碰瓷?这个要点赞!”
【规定三】事故自行协商咋办更详细
在旧版《规定》中,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放在了一起,《意见稿》则把二者分开,而且更加细化。甚至明确了自行协商的赔偿方式:可由当事人自行赔偿,也可以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警方解读:
高磊警官称,郑州市很多交通事故都可以采取快速处理的方式,但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也因顾虑而不愿自行协商解决,事故车辆堵路造成交通更拥堵。法律依据更加详细,事故双方自行协商起来也有据可依,赔偿方面也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