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解析】

  火灾为啥频频“光顾”仓储场所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仅郑州市就多次发生仓库类火灾:

  3月17日,南四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一润滑油仓库发生火灾。

  4月16日,纬五路与花园路口西100米郑州嘉宝服饰公司仓库失火。

  6月8日,郑州市南三环十八里河镇大王庄村一仓库发生火灾。

  6月19日,郑州高新区关庄村一仓库发生火灾,价值500万元的货物“打水漂”。

  7月6日,郑州市嵩山南路南四环交叉口东南的红花寺村,有一大型仓库突然着火。

  刘志亮介绍,“7·6”郑州仓库火灾的原因现正在调查。今年以来,仓库火灾多发,综合火灾的原因可以看出,火灾的发生与其负责人管理不善、防火意识差有很大关系。仓储场所一般多为大空间、临时性建筑,建筑的耐火等级本身就很低,仓库内又存放有大量可燃货物,加上盛夏高温天气,如果对于私拉乱接电线或电线老化没有有效的消防管理,失火的可能性将成倍增加。

  省消防总队提醒,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或动用明火,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严禁生产、经营、住宿于一体;进入库区的内燃机械必须安装防火罩,电动车要装设防火星溅出的装置;仓库内的供电系统和电器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开裂、老化等不能完全绝缘时,应及时更换。货物要分类、分垛储存,按照防火规范的要求,保留防火间距。仓库应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

  【查处】

  全省消防执法行动会持续进行

  针对火灾事故,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许甘露对此作出明确批示,要求切实做到“一案一曝光,一案一警示”。

  从7月3日开始,我省消防部门在中原大地上掀起一场近年来规模最大、最严厉的集中执法活动,全省18个省辖市的消防部门统一行动,对前期暗访和摸排过存在违法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罚款、查封和当场拘留。

  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不少单位场所存在严重火灾隐患问题;有的单位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有的单位违法违规建设,建筑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单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夹心彩钢板搭建建筑住人;有的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

  为遏制火灾多发势头,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启动消防执法行动,主要查处大型市场、高层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和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三合一”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居民住宅区等。

  省公安厅同时要求,各地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务必开出一批“大罚单”,包括10万元以上罚款、行政拘留、责令“三停”的处罚和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行政强制,对违法搭建彩钢板房住人拒不整改的必须强制拆除。

  “火灾隐患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收敛,全省‘大兵团’消防执法就会一直开展下去。”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