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11月20日下午5点,郑州市政府召开郑州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改革新闻通气会,公布了郑州市水价调整的确定方案。郑州市将实行阶梯水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综合水价为3.90元/立方米。该方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郑州居民用水价格为2.4元/立方米,已10年未变。□东方今报记者 刘长征
居民生活用水方案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综合水价为3.9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3.10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米部分,综合水价为5.45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4.65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综合水价为10.1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9.30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
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郑州市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每户按4口人计(含4人),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第一阶梯增加36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