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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批准了一批法检两院和地方检察院的人事任免。
省高院免去曹卫平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省检察院任命胡保钢为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洛阳市检察院批准任命高建伟为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
三门峡市检察院批准任命康健民为三门峡市检察院检察长。
许昌市检察院批准任命张桂平为许昌市检察院检察长。
漯河市检察院批准任命陈连东为漯河市检察院检察长。
河南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批准任命邱恺为河南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