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侯梦菲 李晓敏

  核心提示丨“河南版”婚假、产假时间有多久,再婚夫妻各有子女是否能再生,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有何变化……昨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议(草案)》(下称“草案”),对于上述问题,很快将有“答案”。

  [关键词:婚假]现行:“晚婚假”可休21天

  根据现行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换句话说,晚婚的夫妻,可享受21天婚假。

  不过,去年12月份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晚婚假。“河南版”婚假会有何变化?

  新规:取消晚婚假,参加婚检有望增加婚假

  “草案”已经取消了“晚婚假”。但是,记者发现,以后参加婚检的河南小夫妻,可能会得到一份意外“福利”:草案规定,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将增加婚假。

  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黑龙江省,专门为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增加了婚假。新修改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可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河南增加“婚检奖励”,正是参照黑龙江省的这一规定。

  不过,婚假和婚检奖励的具体天数,还需等到明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敲定”。

  [关键词:产假]现行:“晚育假”可休“98天+3个月”

  按照现行规定,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这也就意味着,按照现行办法,一孩晚育就可休“98天+晚育假3个月”。

  新规:生二孩产假,可能享受一孩“待遇”

  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生育“二孩”可以享受多久的产假,也是很多“宝爸”、“宝妈”关注的焦点。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红瑜介绍,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也对产假进行调整,记者发现,虽然草案取消了“晚育假”说法,但是事实上将晚育假的时长扩展到了所有人群,而且这种福利也延续到二胎。也就是说,根据现有的草案,今后一孩和二孩假一样。不过,产假的具体时间将于明天上午“敲定”。

  此外,草案还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