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告别2016年,迎来2017年。

  新的一年开始,会有哪些经济、法律、社会方面的新规、政策影响我们的生活?希望我们的盘点,让您的工作、生活更方便,一起来看看吧!

  1

  社保改由地税征收

  ~事件~

  依据省政府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养老、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地税机关还依法履行社保缴费登记、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原新农合医保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

  ~解读~

  推行社会保险由税务机关收缴,目的是为了强化收缴力度,及时收缴到位。地税机关提供了多渠道的服务:一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在全省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缴费;二是用人单位和自然人可登录网上办税大厅及自然人缴费平台缴费;三是自然人可通过自助机获取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刷卡完成缴费;四是自然人可通过银行缴纳社保费。②9

  2

  城乡享受平等医保待遇

  ~事件~

  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乡户籍限制,执行统一政策,全省8000多万农村居民与1100多万城镇居民,在同一种医保制度下平等享受医疗保障权益。

  ~解读~

  新规的实施,意味着今年起全省城乡居民享受平等医保待遇。与过去相比,能够纳入医保报销的用药范围更广泛、医疗服务项目更丰富。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调整为1.5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合计报销额度达到55万元。②9

  3

  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

  ~事件~

  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于2017年1月1日实施。方案要求,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多家机构的研究报告认为,食盐价格放开后,预计普通食盐的价格会因各方抢占市场出现下降。同时,随着食盐产销分离局面的打破,制盐企业有望分享到食盐销售利润,食盐品牌也会朝向多元化发展。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