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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讯员武书强熊建)近日,南召县有人驾驶驾校教练车肇事后逃逸,警方很快锁定了逃逸者。民警发现,此人没有驾照,却在儿子的驾校当了数月的教练。警方遂对其予以行政拘留20天,取消其教练资格。

  7月27日晚10时许,一辆悬挂教练车号牌的白色轿车在南召县城体育场路将一骑电动车的人撞伤后逃逸。南召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抢救伤者,展开调查。他们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沿县城黄洋路、新世纪大道向东追赶,并查看沿途监控视频,发现一白色教练车从此经过,车牌号、车身颜色和通过时间都与群众反映的情况高度一致。

  民警调查发现,该车号为本县某驾校专用教练车,事发时的驾驶人为本县留山镇的李某,李某没有驾照,但已在儿子所办的驾校里当了数月“教练”。迫于压力,李某于次日下午到南召县公安交警大队投案。警方在严肃处理李某的同时,还就无证教练一事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