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记者 刘羽 通讯员 王继芳

  家住安阳市内黄县的李某,将含有琥珀胆碱成分的液体针管提供给池某、杨某、王某用于偷狗,然后再收购这仨人盗窃的狗。2月25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5年5月12日晚,李某将11支含有琥珀胆碱成分的针管提供给池某、杨某、王某(另案处理)用于偷狗。池某等三人驾驶面包车,射杀偷走了10条狗。当天,三人将偷来的狗以62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

  5月13日,李某又卖给三人39支“毒针”,当晚这仨人又偷了6条狗,次日以42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扣除50支“毒针”的费用后,给池某三人270元。之后,李某把偷来的狗加工成狗肉后,以每斤7元的价格卖掉。5月14日晚,池某等三人再次行窃时,被巡逻的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