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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南息县度过“干校时光”

  上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钱钟书与夫人杨绛在河南息县度过了一段“干校时光”,杨绛散文代表作《干校六记》写的便是这段经历。2008年春,大河报记者曾来到息县东岳镇进行探访。

  当时,杨绛被分配在菜园班,一个人住在小房子里。如今,钱钟书住过的土坯房还在,但杨绛住过的小屋已消失在一片麦田里。

  杨绛在《干校六记》“学圃记闲”中写道:“班长派我看菜园是照顾我,因为默存(钱钟书字默存)的宿舍就在砖窑以北不远,只不过十多分钟的路……”

  她在“凿井记劳”中则记述了劳作的辛苦:“我们没用机器,单凭人力也凿了一眼井……那块地硬得真像风磨铜。我费尽吃奶气力,一锹下去,只筑出一道白痕,引得小伙子们大笑……”大河报记者见到了这口井,井沿砌了石砖,井下被泥土填埋得只剩一米深了。

  杨绛在干校的劳动是种菜和看管菜园,钱钟书则是当邮差,每天下午到村上邮电所去领取报纸、信件等回连分发。“邮电所在我们菜园的东南。默存每天沿着我们菜地东边的小溪迤逦往南又往东去。他有时绕道到菜地来看我,我们大伙儿就停工欢迎。”杨绛在书中这样描述。

  在东岳镇,钱钟书常去的邮电所已无踪迹可寻。乡亲们说,干校撤走后,邮电所也搬走了。他们回忆,“钱钟书是个很沉默的人,不爱跟人说话。大家知道他和杨绛是一家,可他并不常到菜园,路过也不长待,倒是杨绛常去看他”。

  在息县待了两年多后,1972年3月,钱钟书和杨绛被同时送回北京。杨绛在《干校六记》末篇中记录了当时的场景:“同伙为我们高兴,还为我们俩饯行。当时宿舍里炉火未撤,可以利用。我们吃了好几顿饯行的汤团,还吃了一顿荠菜肉馄饨——荠菜是野地里捡的……”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