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持续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并将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紧盯“小微权力”,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巩义市北山口镇水地河村党支部书记张拾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张拾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安置小区,且将收取的安置小区购房款单独记账,用于小区建设工程支出,构成非法占地和违反财经纪律错误。2015年9月,张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桥北乡葛韩庄村纵容破坏耕地和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

  2005年3月至2013年7月,葛韩庄村党支部纵容村民在村集体耕地上采掘取土,共违规收取取土费6.66万元,造成57.38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违规支出招待费8.83万元。葛韩庄村党支部书记姚振彦、党支部副书记贾银虎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会计马连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孟州市会昌办事处竹园村挪用移民专项补贴资金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竹园村挪用20万元移民大棚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村务开支;同时,集体土地承包金、房屋租金等共计53.37万元村集体收入未入村账,直接坐收坐支。2015年10月,竹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万令,村委委员、村会计袁景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马店村党支部原书记宁华锋、村委会主任宁松涛等人侵吞土地补偿款问题

  2012年9月至2015年1月,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临时占用马店村土地108亩,马店村党支部书记宁华锋、村委会主任宁松涛、村委委员宁德明、村委委员兼妇女主任王爱英等4人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16.51亩村集体土地分配到自己及其家人名下,侵吞土地补偿款共计5.9万元。2014年10月,宁松涛还侵吞工程附属物补偿款0.2万元。2015年9月,宁华锋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济源市坡头镇清涧村套取退耕还林专项补贴资金问题

  2000年1月至2014年12月,清涧村村委将村集体所有土地作为农户退耕还林地上报,虚报退耕还林面积523.3亩,套取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补贴65万余元,全部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2015年9月,清涧村村委会主任张树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