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路治欧/文图

  5月16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开审理一起倾倒千吨废弃铝渣的污染环境罪案件,200多名师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

  2016年7月中旬,被告人赵某彪伙同李某杰等人,雇佣员工连续多天将40车铝渣废弃物,倾倒入航空港实验区八千办事处赵楼村村西垃圾沟内,总计倾倒废弃物超过千吨。

  庭审时,李某杰称,自己每拉一车废充铝渣能得到200元,他便雇司机一共拉了40车,得到了8000元。赵某彪称,平时村里很多人都往深坑里倒垃圾,他不知道自己会犯这么大的错。

  同年7月21日,郑州市政建设环保局接群众举报后,现场取样送检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经检测,倾倒废弃物中含有氯化铵等大量危险废弃物。

  由于当时正处在雨季,危险废弃物随雨水渗透进土壤。为尽快解决危险废弃物带来的环境污染和次生灾害,航空港实验区八千办事处支付处置费用1088万委托专业废物处理处置机构,用13天时间从倾倒点转移危险废物、周边被污染物以及被污染土壤111车,共计2642吨。

  航空港实验区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彪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杰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一审判决后,赵某彪不服提起上诉。赵某彪认为,自己是从犯,并不知道这是含有危险物的废弃铝渣。同时,赵某彪对鉴定机构资质、鉴定结果表示异议,认为八千乡没有在雨季前及时处理污染物,结果造成清理费用远远超出合理范围。

  经过两个多小时开庭审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赵某彪的上诉,维持原判。

  郑州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吕家祥表示,他们将建议相关部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追回1088万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