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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萌友 刘传海/文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一句连小孩子都知道的话,但是,却依然有人把它当耳边风。记者6月10日从商丘市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日前,鹤壁市浚县一驾驶员王某贵在安徽省宿州市饮酒后,醉酒驾驶在济广高速公路豫鲁界公安检查站意欲闯卡逃避交警检查,被商丘高速交警查获,因涉嫌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七中队指导员张永清介绍,日前,他带领民警在济广高速公路豫鲁界公安检查站执行重大安保活动,对进入山东方向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皖LKC8**白色“北京”牌小型轿车,在民警对其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后,非但未停,还远离民警检查的通行车道,加速驶向前方的收费站,意欲闯卡逃避民警检查。民警随即快速上前在收费站通道内将该车辆截停。“我未看停车手势,有急事在赶时间”司机向民警解释道。在问询过程中,民警发现司机有一股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其涉嫌醉酒驾驶。后经血样抽测,司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9.02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经查,司机名叫王某贵,系河南省浚县城关镇人。王某贵告诉民警,上午他在宿州与几个朋友一块喝了酒,他自己喝了大约2两多白酒,休息了一下午,感觉酒劲已过,遂一人驾车准备回鹤壁市。王某贵涉嫌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对约束至酒醒并对其驾驶证予以吊销。目前,其已经构成醉酒驾驶,也将面临着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酒后驾驶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的不付责任,很多车祸都是因为酒驾。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此外,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