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路治欧/文图

  6月13日上午,一起涉及2亿多元的非法集资案在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张某鹏等10名被告人站上被告席。

  中牟县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指控,骏马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2年底在中牟县成立业务部(未在工商质监局注册),被告人张某鹏伙同被告人朱某林、徐某顺、宋某对、王某(女)、朱某强、衡某林、韩某成、赵某柱、衡某河等自次年10月份以来,公开对外宣传,为储户提供担保,签订借款合同,向社会上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并向储户按月支付固定利息,利息按存款金额大小分为月息1.2分、1.5分、1.8分、2.0分,借款方为郑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担保方为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后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资金断链,借款合同陆续到期,骏马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牟业务部却不再给储户支付利息,且不归还本金。

  公诉书称,经审计,骏马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牟业务部涉及理财客户796人,实际到账金额2.2242亿元,支付客户本息1.28976617亿元,已结清客户301人,未结清客户495人,未兑付资金1.00207亿元。

  公诉机关称,10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审法官冉满仓提醒市民:“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使受害者损失惨重,希望广大市民投资一定要理性,莫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也许它就是美化过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