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郑州中院发布10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特别强调的是,一些案例中的老赖在被司法拘留、履行还款义务后,最后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一样没躲过获拒执罪领刑的下场。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付加才

  案例1

  两次拘留30天仍不履行,获刑1年

  2012年6月7日,金水区法院判令薛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某建机租赁公司租金119万余元及逾期还款的违约金2.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薛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某建机租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金水区法院向薛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去年1月12日,金水区法院对薛某司法拘留15天。随后,金水区法院责令薛某将某建机租赁公司所有的挖掘机送至执行法院,薛某仍拒不执行,金水区法院再次对其司法拘留15天。

  去年6月,金水区法院判处薛某有期徒刑1年。

  案例2

  谎称贷款抵押物挖掘机被大水冲跑

  2006年8月,徐某从某银行贷款141万余元用于购买两台挖掘机,并以其作为抵押物。徐某未按期偿还贷款,某银行将徐某告至二七区法院。

  法院判令徐某支付某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2万余元,某银行对两台挖掘机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某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徐某谎称两台挖掘机因施工现场发大水被淹没,并以无钱偿还为由拒不执行义务。

  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法院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徐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16年12月,徐某投案。

  去年9月,二七区法院认定徐某拒执罪情节严重,考虑到其系初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案例3

  拒还他人车辆被判拘役3个月

  2016年2月,中原区法院判令李某将所借越野车返还给车主芦某。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芦某申请强制执行,李某躲避执行。

  去年4月,中原区法院将李某涉嫌拒执罪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月底,李某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现涉案车辆已发还芦某。

  去年9月,中原区法院判处李某拘役3个月,李某上诉被驳回。

  案例4

  法院判令还钱后,仍有多笔大额资金往来

  2014年6月,管城区法院判令刘某偿还赵某借款本金32万余元及利息,王某对刘某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王某及刘某(另案处理)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义务。

  法院强执查明,王某银行账户在判决生效后仍有多笔大额资金往来。

  2014年12月18日,管城区法院对王某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限届满后,王某仍拒不履行。

  2016年9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王某抓获,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管城区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半。

  案例5

  躲避执行,偷偷网上支付、微信红包

  2014年12月1日,惠济区法院判令王某赔偿杨某损失54万余元,某运输公司在其收取的管理费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强执查明,王某行为涉嫌拒执罪,其通过网上支付、微信红包、电子商务、信用卡交易等行为规避执行,同时王某名下多个银行信用卡均能正常使用。

  惠济区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半。

  案例6

  分期款没付清,拆除定位系统藏匿挖掘机

  2011年4月,张某从某机械公司购得挖掘机一台,并约定分期付款。因张某未按期还款,某机械公司2013年3月6日向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张某支付货款及违约金30万余元。

  强执过程中,张某于2014年4月将挖掘机GPS定位系统拆除,并拒绝提供挖掘机的任何线索。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2016年3月5日将张某抓获归案。

  2017年2月,高新区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

  案例7

  占有法院拍卖房产被判拘役

  2014年7月24日,巩义市法院判令张某、李某偿还席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

  强执过程中,巩义市法院依法查封李某一套房产并予以评估拍卖,买受人贺某以最高价竞得。该房产拍卖后,费某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应归其所有。巩义市法院裁定驳回其执行异议。

  后费某提起异议之诉,巩义市法院予以驳回,费某又上诉至郑州中院,郑州中院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

  巩义市法院要求费某从涉案房产中搬出,费某拒不搬出。巩义市法院以拒执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费某刑事责任。今年1月,面对刑罚威慑,费某主动履行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鉴于费某认罪悔罪,情节较轻,巩义市法院判处费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案例8

  归还所占法院查封房产获缓刑

  2012年11月30日,登封市法院在审理李某诉付某及第三人某实业公司民间借款纠纷一案期间,依法查封某实业公司名下一处商业用房。2013年10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2014年5月,法院对上述房产予以查封。

  执行期间,张某在没有取得合法依据的基础上,长期占有上述房产,并多次阻碍登封市法院执行。

  鉴于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已腾清所占房屋,登封市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

  案例9

  为自己和子女购买保险却不还钱

  2014年6月1日,荥阳市法院判令张某偿还张某甲借款30万余元及利息。张某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12月郑州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强执查明,张某的妻子于2016年、2017年在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自身及两名子女投保多份保险,每年缴纳保费金额达4.8万余元。

  荥阳市法院遂将张某涉嫌拒执罪线索移交荥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7年10月,张某被抓获到案。

  张某被刑拘期间,委托其妻子与张某甲达成还款协议,当场履行10万元,并就余款支付方式、期限等达成约定。

  今年5月11日,荥阳市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案例10

  为了不还钱擅自转移房屋拆迁款

  2014年3月4日,新郑市法院判令安某刚、张某霞返还郭某借款37万余元及支付相应利息。

  法院强执查明,安某刚2015年收到宅基地拆迁补偿款42万元,因担心该笔款项被法院冻结,遂于2015年11月20日,通过银行卡分别转给安某某13万元、左某某20万元。新郑市法院将安某刚涉嫌拒执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6年11月27日,安某刚被刑事拘留。2017年3月7日,安某刚被提起公诉。2017年3月27日,安某刚与郭某达成和解协议,先行偿还借款本金7万元,并取得郭某谅解。

  2017年4月,安某刚获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