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赌场、敲诈勒索、职务侵占……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郑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彦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彦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笼络家族成员及一批武校学生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彦为首,被告人张某杨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分别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张某彦还伙同其妻子实施职务侵占犯罪,侵占集体财产100万多元。

新郑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彦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犯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犯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彦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21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

下一步,郑州法院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动用司法资源、刑罚手段进行打击。重视依法打击与惩治腐败的结合,提高审判人员透过案件深挖线索的意识和能力,深挖彻查,斩草除根、除恶务尽。加大财产性惩治力度,对涉案组织或犯罪分子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注重涉案财产权属方面的证据收集,加大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强制追缴涉案财产。

  记者:孙大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