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焦作一男子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因上厕所问题和临时从事看管职责的在押人员发生纠纷,被在押人员当场打断5根肋骨。近日,焦作中院用庭审直播的方式审理了这起特殊人身伤害案。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6月28日早晨7点,早操期间,王某要上厕所,被临时带队看管的在押人员李某亮阻拦,二人争执期间,在押人员李某、姬某上前殴打王某,导致王某5根肋骨骨折。王某的伤情后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当时我想去厕所,李某亮不让,后来我俩就吵起来,谁知姬某上前就踢我了一脚,我就和他厮打起来,后来李某也参与其中,他们三个人把我堵在墙边拳打脚踢,导致肋骨多处骨折。”在法庭上,王某称。

  据姬某称,当时,王某准备上厕所时,他让其做完早操再上,王红旗却骂道:你个吊强奸犯,你管你巴我,就直接往后面上厕所了。“当时我越想越生气,就剁了他一脚。他转身就我了我一拳,我俩就厮打在一起,后来被同监室的李某亮拦开了。”

  李某称,当时他看到王某和姬某在打架时,他去拦架,没想到,王某在地上躺着跺了其一脚,他在其右边肩膀打了三四下,又踢了一脚。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最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姬某、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三十六条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姬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