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22日,省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省纪委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自我约束。
省纪委通报典型>>>
工作失职
公款私用
兼职取酬
违规公务接待
2015年1月11日至28日,虞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继勇未按规定到县纪委备案其子结婚事宜,且多次宴请同事、下属。商丘市纪委给予袁继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虞城县人大常委会按有关程序免去袁继勇副主任职务。
2012年底,嵩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崔德福、王六怀向该县6个乡镇各借用人民币一万元并违规使用。嵩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崔德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六怀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3年7月,原阳县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秘书长赵新章组织该局纪检组长马绍山,监管三科科长于水波、科员鲁梅玲驾乘公车用公款旅游。原阳县纪委分别给予赵新章、马绍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于水波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鲁梅玲记过处分。
2014年3月至12月,义马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稽查科科长张艺博、综合科科长李天曾分别违规收受招标代理公司发放的“劳务费”3450元。义马市纪委分别给予张艺博、李天曾党内警告处分。
2010年9月至2014年1月,清丰县仙庄镇五牌村村干部公款吃喝严重,清丰县仙庄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兴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