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因受贿罪,去年年底时,安阳原市委书记张笑东被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在被组织调查期间,他亲笔写下的一封“忏悔书”,对自己“为什么会堕落”进行了深刻反思。昨天,省纪委首次对外披露了这封“忏悔书”的内容,希望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能有所警示。

  □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通讯员 翟耀

  【案例】

  张笑东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公开资料显示,1963年9月生的张笑东为商丘市虞城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商丘地委副书记、书记,商丘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商丘市睢阳区委副书记、区长,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安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副书记、市长等职务。2012年4月,任中共安阳市委书记。

  2013年4月初,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安阳市委书记张笑东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2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张笑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企业发展、职务调整、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123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张笑东被判处无期徒刑。

  【反思一】

  “忽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人做事立身的根本,一旦发生偏差,势必会走向错误的泥潭。

  张笑东在“忏悔书”中说——

  我无数次地捶胸顿足问自己,为什么会堕落到这种地步?为什么由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变成了一个罪犯、人民的公敌?

  首先,放松学习,忽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担任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以后,自己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觉得政策水平、理论知识,已经够用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党的纪律规定,尤其是有关党性锻炼、廉洁自律的要求领会不深,实践不够;要求下边人学习多,自己学习少,上级发的学习资料、录音录像很少看,尽管也到党校、行政学院等去学习,但自己不珍惜机会,不触及灵魂;关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央、省委领导讲得那么多,要求那么严,自己思想上始终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没有按照组织的要求去做。思想支配行动,造成了自己落入了腐败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