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记者 米方杰

  东方今报郑州讯 9月1日下午,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发布消息称,新乡县原正县级干部付树本因玩忽职守被开除党籍。

  据悉,新乡县原正县级干部付树本玩忽职守,经新乡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并报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付树本开除党籍处分,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工资待遇。据悉目前,延津县人民法院已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延津县人民法院所下达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00年10月份,付树本在担任新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主管土地工作期间,在新乡县土地局工作人员苗某某起草的新政土(2000)14号文件发文稿无拟稿人苗某某签字、无主管副局长高某某签字、无局长郭某某签字的情况下,违规签发新政土(2000)14号文件,导致河南省新乡农机产品经销中心位于原新乡县洪门乡李村的50.4亩土地以350万元的价格非法转让给新乡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致使河南省新乡农机产品经销中心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记者留意到,判决书中指出,公诉机关认为,付树本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河南省新乡农机产品经销中心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付树本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悉,2014年12月12日,延津县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判处付树本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